|
准 許 投 資 項 目
受 託 人 及 投 資 經 理 負 責 就 計 劃 投 資 作 出 決 定 。 為 此 , 他 們 受 法 例 所 訂 的 權 限 、 基 金 投 資 委 託 書 和 規 例 訂 明 的 准 許 投 資 項 目 所 約 束 。
准 許 投 資 項 目 的 設 定 , 包 括 一 些 質 量 及 數 量 上 的 限 制 , 是 根 據 退 休 基 金 業 的 最 佳 做 法 而 作 出 , 旨 在 減 低 一 些 與 資 金 變 現 、 估 值 、 交 易 對 手 及 分 散 投 資 相 關 而 又 可 避 免 的 風 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