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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 積 金 投   

2012年 1月 28日

處 理 保 留 帳 戶 有 妙 法
( 商 報 )

阿 積 到 舅 父 舅 母 家 拜 年 , 特 地 買 了 年 糕 送 給 他 們 一 家 , 寓 意 新 一 年 步 步 高 陞 。 舅 父 說 : 「 承 你 貴 言 , 我 下 個 月 將 會 轉 到 另 一 間 公 司 工 作 , 升 職 加 薪 呢 ! 」

阿 積 說 : 「 舅 父 你 近 年 頻 頻 轉 工 , 豈 不 是 有 很 多 個 強 積 金 保 留 帳 戶 ? 」 舅 父 數 數 手 指 : 「 我 總 共 有 8個 保 留 帳 戶 , 由 多 間 不 同 受 託 人 管 理 , 每 間 受 託 人 都 定 期 把 資 料 和 文 件 寄 給 我 , 但 資 料 太 多 , 很 難 處 理 。 」

阿 積 建 議 舅 父 可 考 慮 整 合 保 留 帳 戶 , 方 便 處 理 。 他 補 充 : 「 有 三 個 方 法 處 理 保 留 帳 戶 。 第 一 , 是 將 累 算 權 益 轉 移 至 一 個 心 儀 的 強 積 金 計 劃 , 這 可 以 是 任 何 一 間 受 託 人 的 計 劃 。 你 應 先 了 解 不 同 計 劃 的 特 點 , 例 如 基 金 選 擇 、 不 同 基 金 的 投 資 目 標 、 基 金 收 費 等 , 再 因 應 自 己 的 需 要 , 例 如 風 險 取 向 、 資 產 分 配 要 求 等 , 來 選 擇 最 切 合 自 己 需 要 的 計 劃 和 基 金 。 」

另 一 個 方 法 是 將 累 算 權 益 保 留 在 原 有 的 帳 戶 , 讓 它 繼 續 投 資 滾 存 。 阿 積 解 釋 : 「 如 果 你 滿 意 原 有 受 託 人 提 供 的 服 務 及 基 金 選 擇 , 你 也 可 以 選 擇 維 持 原 狀 , 同 時 也 應 考 慮 是 否 需 要 重 新 選 擇 你 的 基 金 或 投 資 組 合 , 以 配 合 個 人 需 要 。 」

第 三 個 方 法 就 是 將 累 算 權 益 轉 移 至 新 僱 主 的 強 積 金 計 劃 的 供 款 帳 戶 。 屆 時 , 你 若 要 知 道 自 己 的 強 積 金 投 資 的 整 體 情 況 , 只 須 查 詢 一 個 帳 戶 便 一 目 了 然 。 阿 積 提 醒 : 「 在 現 行 制 度 下 , 累 算 權 益 一 經 存 入 新 僱 主 的 供 款 帳 戶 內 , 便 不 可 再 自 由 轉 移 , 直 至 你 終 止 受 僱 , 供 款 帳 戶 變 成 保 留 帳 戶 為 止 。 」

阿 積 告 訴 舅 父 , 轉 移 保 留 帳 戶 內 的 累 算 權 益 , 須 填 妥 「 計 劃 成 員 資 金 轉 移 申 請 表 」 , 並 連 同 所 需 證 明 文 件 , 交 回 心 儀 的 強 積 金 計 劃 的 受 託 人 , 以 辦 理 轉 移 手 續 。 詳 情 可 向 相 關 的 強 積 金 受 託 人 查 詢 , 或 參 考 積 金 局 網 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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