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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金局顾客柜台服务

积金局办事处,已於2023年4月24日起迁往下列地址:

           香港观塘巧明街98号 The Millennity 1座 12楼

积金局的热线电话、传真号码及电邮地址将维持不变。

本局位於葵涌九龙贸易中心及观塘创纪之城1期办事处的顾客服务柜台,已於2023年4月24日关闭,敬请留意。市民如需使用顾客柜台服务,可致电积金局热线2918 0102预约登记。

 

积金局呼吁市民尽量透过积金局电邮 mpfa@mpfa.org.hk 、积金局网站 www.mpfa.org.hk的聊天机械人或积金局热线2918 0102作出查询,代替亲身前往积金局办事处,以享更有效及更佳服务体验。积金局网站内备有强积金资讯和相关常见问题,供市民参阅。积金局亦鼓励强积金计划成员使用积金局的电子工具管理强积金,例如个人帐户电子查询」平台强积金基金平台及不同流动应用程式
 

  

一般查询

网上查询表格

 

可透过以下表格提出查询,请查核资料准确齐全,以便我们跟进。

*必须填写

如你已申请「个人帐户电子查询」(ePA) 服务,请在查询中标示已作出申请并提供登记 ePA 服务的电邮地址

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你在以上网上表格向积金局提供的资料,包括《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所界定的任何个人资料,只会用于响应及跟进你的查询/意见。

提供个人资料属自愿性质。如未能提供足够的个人资料,我们或无法向你作出回复。

积金局向你收集的个人资料,只会用于回应及跟进你的查询/意见,以及其他直接有关的用途。除非获得你的同意或法例许可,否则你的个人资料不会向任何第三者披露/转移。

如欲查阅及/或更正积金局所持有关于你的个人资料,请致函香港观塘巧明街98号 The Millennity 1座 12楼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个人资料私隐主任,提出有关要求。

详情请参阅积金局的私隐政策声明(https://www.mpfa.org.hk/sc/privacy-policy)。

请确认你提交的查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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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邮

 

电邮mpfa@mpfa.org.hk

热线

 

电话:(852) 2918 0102 (24小时自动电话查询系统)

欢迎於办公时间致电积金局热线联络职员。

邮寄/传真


地址
香港观塘巧明街98 The Millennity 1 12 积金局成员保障及服务部


传真:(852) 2259 8806

 

如市民有需要亲身前往积金局办事处(例如递交文件),请先致电热线(2918 0102)预约。

 

关键绩效指标

有关本局答覆书面查询的服务标准,请查看关键绩效指标

查询个人帐户资料

市民可向积金局查询个人帐户纪录及所属受托人的资料,以便进一步和有关受托人跟进。查询个人帐户的费用全免。

甚麽是「个人帐户」?

  • 滚存计划成员在过去受雇或/及自雇期间所累积强积金的帐户
  • 滚存计划成员透过雇员自选安排,从现职供款帐户转入强积金的帐户
  • 现职期间每个供款期的新供款并不会存入个人帐户
 

个人帐户纪录册显示的资料

个人帐户纪录册显示:

  • 计划成员拥有的个人帐户数目;
  • 每个个人帐户所属的受托人的名称及联络电话。


根据强积金法例,个人帐户纪录册不包括以下资料:

  • 个别个人帐户的详细资料,例如帐户号码、帐户结余等。
  • 计划成员的「供款帐户」(包括现职工作的强积金帐户、行业计划临时雇员帐户及自雇人士帐户)及「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的纪录。

有关个别帐户的详细资料,须向所属受托人查询,敬请留意。

查询

「个人帐户电子查询」
透过「个人帐户电子查询」服务,可随时於网上或流动应用程式查阅个人帐户纪录。使用此服务只须申请一次,成功申请即可使用该服务查询个人帐户纪录。详情请参阅「个人帐户电子查询」网页

透过表格查询

查询人士
相关表格
计划成员本人
获计划成员授权的人士
已故计划成员的遗产代理人或具有优先权利管理计划成员遗产的人
计划成员如欲经由注册中介人查询个人帐户资料,须授权主事中介人办理查询手续。请联络附属中介人了解详情。

请填妥表格并连同相关的身分证明文件副本,邮寄或传真至积金局。我们会把查询结果邮寄给你。

 

地址:香港观塘巧明街98号 The Millennity 112 积金局成员保障及服务部


传真:3146 7367

 

透过邮寄或传真查询,会更为方便省时。如欲亲身前往积金局办事处,请先致电热线(2918 0102)预约。

 

查询无人申索权益资料

积金局向市民提供查阅无人申索权益纪录服务,费用全免。

甚麽是「无人申索权益」?

在下列特别情况下,计划成员的强积金权益将被界定为「无人申索权益」:


  • 计划成员年满65岁但未有向强积金受托人申请提取强积金权益,而受托人透过各种途径仍无法与该计划成员取得联络;或
  • 计划成员向受托人申请提取强积金权益,但受托人寄发的支票在发出日期的六个月後仍未被兑现,而受托人透过各种途径仍无法与该计划成员取得联络。

无人申索权益纪录册显示的资料

无人申索权益纪录册显示:

  •  保存该笔权益的强积金受托人的名称及联络电话。

请注意:
有关无人申索权益的详细资料,请直接向有关受托人查询。

查询

查询人士
相关表格
1 计划成员本人
2 获计划成员授权的人士
3 已故计划成员的遗产代理人或具有优先权利管理计划成员遗产的人

请填妥表格并连同相关身分证明文件副本,邮寄或传真至积金局。我们会把查询结果邮寄给你。

 

地址: 香港观塘巧明街98号The Millennity 112 积金局成员保障及服务部

 

传真: 3146 7367

 

透过邮寄或传真查询,会更为方便省时。如欲亲身前往积金局办事处,请先致电热线2918 0102)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