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制度

參加及終止程序

以下列出強積金計劃成員在不同階段中,會收取由強積金受託人提供的文件,及該等文件的簡介:

全部開啟 全部收起

考慮加入強積金計劃
收到的文件/資訊類型
收取時間
考慮成為強積金計劃成員時
加入強積金計劃後
收到的文件/資訊類型
收取時間

計劃資訊文件

  • 計劃條款
  • 須支付的費用
  • 強積金基金詳情
  • 計劃聯絡人及聯絡方法

成為強積金計劃成員後60天內


如計劃成員為僱員,而受託人安排將文件交給該成員的僱主,僱主須在接獲該文件後的七個工作日內轉交僱員

 參與通知

  • 計劃成員姓名
  • 參加的強積金計劃名稱
  • 受託人的名稱和地址
     
提交申請成為計劃成員所需資料的日期,或同意遵守該計劃的管限規則的日期(以較遲者為準)的30天內
作為強積金計劃成員期間
收到的文件/資訊類型
收取時間
一般情況下,於強積金計劃的每個財政期完結後的三個月內(如受託人安排將周年權益報表交給計劃成員的僱主,僱主須在接獲該周年權益報表後的七個工作日內轉交僱員)

在強積金計劃的財政期完結後與周年權益報表一併提供;及

在強積金計劃的財政期終結六個月後的兩個月內

其他定期報表(如有),例如季度權益報表
由受託人決定
僱員行使僱員自選安排的轉移權後 
收到的文件/資訊類型
收取時間

轉移結算書(由原受託人發出)

  • 原受託人收到轉移選擇的日期
  • 各基金的贖回資料
  • 計劃成員帳戶下各個分帳戶的贖回結餘與最終轉出款額
強積金轉移日後的三個指明工作日1

轉移確認書(由新受託人發出)

  • 轉移款額
  • 各基金的認購詳情
收到強積金及基金認購後的五個指明工作日1
僱員終止受僱
收到的文件/資訊類型
收取時間
有關終止受僱後的不同轉移選擇的書面通知
 
受託人收到僱主終止僱用通知後的30天內而計劃成員未有選擇轉移強積金時
轉移強積金(僱員自選安排除外)
收到的文件/資訊類型
收取時間

轉移結算書(由原受託人發出)

  • 原受託人收到轉移選擇的日期
  • 各基金的贖回資料
  • 計劃成員帳戶下各個分帳戶的贖回結餘與最終轉出款額
強積金轉移日起五個指明工作日1

轉移確認書(由新受託人發出)

  • 轉移款額
  • 各基金的認購詳情

如轉移至同一個強積金計劃的帳戶,在收到強積金後的14個指明工作日1


如轉移至另一個強積金計劃的帳戶,在收到強積金後的17個指明工作日1

達到65歲
收到的文件/資訊類型
收取時間
書面通知已達65歲的計劃成員其有關強積金權利
 
計劃成員達到65歲的12個月內
 
提取強積金
收到的文件/資訊類型
收取時間

支付權益報表

  • 計劃成員帳戶下各個分帳戶的贖回結餘與最終付款額
  • 各基金的贖回資料
  • 付予成員的現金款項

支付強積金後五個指明工作日1

1「指明工作日」指並非公眾假日,星期六或烈風/黑色暴雨警告日的任何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