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成為強積金中介人的人士,須通過強積金中介人資格檢定考試,才符合註冊規定。具體情況如下:
新申請人必須在註冊成為強積金中介人之前的一年內,報考並通過考試。
附屬中介人如在緊接申請日期前的三年內未有註冊成為強積金中介人,須再次報考並通過考試以重新註冊。
附屬中介人如沒有完成持續訓練而被撤銷註冊,須再次報考並通過考試以重新註冊。
職業訓練局的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考試 與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的 強積金中介人考試,均為積金局指明的資格檢定考試。通過考試者可獲承認符合強積金中介人的考試規定。
兩個考試的範圍相同,均涵蓋以下內容:
積金局已編製《研習資料手冊》協助考生應考,歡迎有意應考及成為合資格強積金中介人的人士參閱。有意參加強積金中介人考試的人士,請參閱 《考試範圍》(2017年3月更新) 及 《研習資料手冊》(2017年3月更新)。
如欲查詢報名資料及考試時間表,請聯絡:
修訂日期: 22/0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