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投資

投資運作

強積金供款及投資流程

程序1:供款

 

  • 一般僱員:僱主及僱員共同供款,由僱主將供款交予受託人
  • 自僱人士:直接將供款交予受託人

程序2:受託人匯集及核實供款,並分發供款入計劃帳戶

程序3:強積金基金投資

 

  • 受託人按計劃成員的投資選擇,購買有關基金單位
  • 投資經理按個別基金列明於強積金計劃說明書的投資策略及目標進行投資
  • 保管人(獲受託人授權並獨立於投資經理)負責保管計劃資產

現時強積金基金一般於每日進行交易,而每個計劃都有訂明遞交投資指示之截止時間。任何遲於截止時間後收到之投資指示將會在下一個交易日進行買賣。

 

程序4:計劃成員強積金帳戶

 

  • 受託人把已購買的基金單位撥入個別計劃成員的帳戶內
  • 計劃成員透過定期供款,可累積基金單位
  • 計劃成員可透過電話、互聯網等方法查閱帳戶狀況、更改投資組合或轉換基金等
  • 受託人會定期發放基金便覽周年權益報表予計劃成員,披露基金的最新資料,以及列明個別計劃成員帳戶在過去一個財政年度的投資狀況

不同受託人提供予計劃成員的服務及途徑略有不同,詳情可參考積金局的受託人服務比較平台或直接向受託人查詢。

 

積金局的角色

積金局作為監管機構,負責:

 

  • 規管及監督強積金計劃的運作
  • 對受託人進行持續監察
  • 向違規僱主追討拖欠供款及附加費,甚至採取刑事檢控,以保障計劃成員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