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

自僱人士

常見違規情況

  1. 沒有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年滿18歲至64歲的自僱人士,沒有在成為自僱人士當日起計的60日內於任何一個強積金計劃開立自僱人士帳戶。

  2. 沒有準時向強積金受託人繳付強制性供款

    自僱人士沒有在供款日或之前供款。 
    自僱人士可選擇按月或按年在供款日或之前供款。由於個別強積金計劃的財政年度或會有所不同,在登記參加某強積金計劃時,應通知強積金受託人你所選擇的供款周期。

  3. 沒有以書面方式通知強積金受託人終止自僱的日期

    自僱人士當終止自僱身分時,沒有在下一個供款日或之前以書面通知強積金受託人終止自僱的確實日期。

  4. 沒有以書面方式通知強積金受託人更改個人資料

    自僱人士沒有在以下個人資料更改後的30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強積金受託人:

 

  • 住址
  • 業務地址
  • 電話號碼
  • 傳真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