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間積金局處理涉及強積金受託人的投訴數字及部分的執法數字。

涉及強積金受託人的投訴


  • 與強積金受託人有關的投訴個案總數: 376

*由於一宗投訴個案可能包括多項投訴項目,因此投訴項目總數會多於投訴個案總數。



涉及強積金受託人的執法行動

積金局就強積金受託人未能根據相關法例履行其對強積金計劃之職責,對強積金受託人處以罰款。

 

  • 發出徵收罰款通知書: 14
  • 被罰款的強積金受託人: 3
  • 罰款總額: $8,640,0001

 


1受託人已支付全部罰款。

 

相關行政工序的性質
發出徵收罰款通知書的數目
處理強積金的轉移/付款
                           8
提供資料予計劃成員
                           2
分配強積金於基金
                           4

涉及強積金中介人的執法行動

不當行為
行動內容
誤導計劃成員簽署轉移表格,以在未經該計劃成員的授權下將其強積金計劃內的強積金轉移至另一個強積金計劃;及指示第三者冒充該計劃成員致電強積金受託人,以取得該計劃成員的帳戶資料
向一名附屬中介人作出紀律制裁命令,取消其強積金中介人的資格,為期20個月
故意不執行計劃成員把其強積金計劃內的強積金轉移至另一個強積金計劃的指示
向一名附屬中介人作出紀律制裁命令,取消其強積金中介人的資格,為期1個月

沒有按一名僱主的指示,為其開立帳戶及協助其六名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以及沒有在延遲或未能執行有關指示時,於合理時間內通知該僱主;沒有把該僱主為其六名僱員作強積金供款而簽發的兩張支票轉交強積金受託人;沒有確保該僱主簽發的兩張支票的抬頭人為有關強積金受託人;及沒有在合理可行範圍內盡快向該僱主及其僱員提供已簽署的強積金表格副本

向一名附屬中介人作出紀律制裁命令,公開讉責及取消其強積金中介人的資格,為期20個月
未有迅速及準確地執行客戶的指示;未有向客戶披露所需資料; 未有把客戶提供的信息視為機密信息處理;未有向客戶提供已簽署的表格副本;以及一名主事中介人未有妥善監管及監察其附屬中介人在進行受規管活動時遵守各手冊和指引等
15名附屬中介人和一名主事中介人發出意見函以提醒他們遵守有關操守要求

涉及違規僱主或計劃成員的執法行動

刑事檢控行動: 
  • 向違例的僱主及有限公司董事╱管理人員發出352張檢控傳票
  • 向違例的強積金計劃成員發出合共7張檢控傳票
民事申索行動:
  • 就1 432宗個案入稟法院提出民事申索,以追討僱主拖欠的強積金供款*
  • 法院發出133項第三債權人命令,扣押拖欠供款僱主的銀行帳戶資金
  • 執達主任採取了67項行動,扣押拖欠供款僱主的資產
  • 法院發出四項法院命令,強制被定罪僱主糾正違例情況
  • 向屢次拖欠供款的僱主發出125份罰款通知書
成功追討的強積金供款: 
  • 為僱員討回共$1.55億拖欠供款*
*拖欠供款包括僱主沒有在訂明限期內為僱員作出強積金供款而被徵收的附加費(款額為僱主所拖欠強積金供款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