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

执法统计数据

以下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积金局所采取的执法行动和处理涉及强积金受托人及服务提供者的投诉相关的统计数据。

涉及强积金受托人及服务提供者的投诉


  • 与强积金受托人及服务提供者有关的投诉个案总数: 435

*由於一宗投诉个案可能包括多项投诉项目,因此投诉项目总数会多於投诉个案总数。



涉及强积金受托人的执法行动

积金局就强积金受托人未能根据相关法例履行其对强积金计划之职责,对强积金受托人处以罚款。

 

  • 发出征收罚款通知书: 9
  • 被罚款的强积金受托人: 5
  • 罚款总额: $2,490,0001

 


1受托人已支付全部罚款。

 

相关行政工序的性质
发出徵收罚款通知书的数目
处理强积金的转移/付款
                           4
处理强积金计划成员资格的行政事宜
                           1
提供资料予强积金计划成员
                           1
向积金局作出法定申报
                           3

涉及强积金中介人的执法行动

不当行为
行动内容
向他人提供优待以促使客户参与指定强积金计划、作供款或转移;及没有充足的管控措施及程序以确保守规
向一名主事中介人作出纪律制裁命令,公开谴责及罚款港币$2,400万
没有识别不遵从主事中介人的相关操守要求的风险
向两名强积金主事中介人的前负责人员作出纪律制裁命令,公开讉责及取消其负责人的资格,分别为期18及30个月
在两名计划成员未有授权及不知悉的情况下,合共三次把该两名计划成员的强积金从原先的强积金计划转移至另一计划
向一名前附属中介人作出纪律制裁命令,公开讉责及取消其强积金中介人的资格,为期5年
没有迅速地执行一名计划成员的指示,把该计划成员在一个强积金计划内的强积金转移至另一个计划;不当地使用该计划成员的个人资料及伪冒该计划成员的签名,以执行该转移
向一名前附属中介人作出纪律制裁命令,公开讉责及取消其强积金中介人的资格,为期46个月
冒充一名计划成员,分别致电两名强积金受托人以取得该计划成员的帐户资料;及没有迅速地执行该计划成员的指示,把该计划成员在一个强积金计划内的强积金转移至另一个计划
向一名前附属中介人作出纪律制裁命令,公开讉责及取消其强积金中介人的资格,为期12个月
在分发推销资料予计划成员前,没有事先征求主事中介人核准该推销资料
向一名前附属中介人作出纪律制裁命令,公开讉责及取消其强积金中介人的资格,为期2个月
未有迅速及准确地执行客户的指示;未有向客户披露所需资料; 未有把客户提供的信息视为机密信息处理;以及主事中介人未有充足的管控措施及程序以确保守规、未有妥善监管及监察其附属中介人在进行受规管活动时遵守内部指引等
向三名附属中介人和三名主事中介人发出意见函以提醒他们遵守有关操守要求

涉及违规雇主或计划成员的执法行动

刑事检控行动: 
  • 向违例的雇主及有限公司董事╱管理人员发出323张检控传票
  • 向违例的强积金计划成员发出合共15张检控传票
民事申索行动:
  • 就1,728宗个案入禀法院提出民事申索,以追讨雇主拖欠的强积金供款*
  • 就238宗个案向清盘人或破产管理署署长提交债权证明,以追讨拖欠供款*
  • 法院发出103项第三债权人命令,以扣押拖欠供款雇主的银行帐户资金
  • 执达主任采取了93项行动,以扣押拖欠供款雇主的资产
  • 法院发出一项法院命令,强制被定罪雇主纠正违例情况
  • 向屡次拖欠供款的雇主发出125份罚款通知书
成功追讨的强积金供款: 
  • 为雇员讨回共$1.91亿拖欠供款*
*拖欠供款包括雇主没有在订明限期内为雇员作出强积金供款而被徵收的附加费(款额为雇主所拖欠强积金供款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