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

数字

以下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积金局处理涉及强积金受托人的投诉数字及部分的执法数字。

涉及强积金受托人的投诉


  • 与强积金受托人有关的投诉个案总数: 568

*由於一宗投诉个案可能包括多项投诉项目,因此投诉项目总数会多於投诉个案总数。

涉及强积金受托人的执法行动

积金局就强积金受托人未能根据相关法例履行其对强积金计划之职责,对强积金受托人处以罚款。

 

  • 发出徵收罚款通知书: 28
  • 被罚款的强积金受托人: 9
  • 罚款总额: $20,858,0701

 


1受托人已支付全部罚款。

 

 

相关行政工序的性质
发出徵收罚款通知书的数目
处理强积金的转移/付款
                         14
向积金局作出法定申报或付款
                           9
提供资料予计划成员
                           3
分配强积金於基金
                           2

涉及强积金中介人的执法行动

不当行为
行动内容
两次冒充计划成员联络强积金受托人,以查询该成员的强积金帐户资料;在更改已填妥的表格前,未有取得该成员的简签及指示作证明;要求该成员签署未填妥的表格;及没有向该成员提供已签署表格的副本
向一名附属中介人作出纪律制裁命令,暂时撤销其强积金中介人的注册,为期6个月
向第三者披露计划成员的个人资料,并安排该第三者冒充该成员从强积金受托人获取该成员的强积金帐户资料;要求该成员签署未填妥的表格;及没有向该成员提供已签署文件的副本
向一名附属中介人作出纪律制裁命令,暂时撤销其强积金中介人的注册,为期7个月
未经计划成员授权而作出两次强积金转移;冒充该成员从两名强积金受托人获取该成员的强积金帐户资料;及未有迅速地执行该成员的指示
经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上诉委员会裁定後,向一名附属中介人作出纪律制裁命令,公开谴责及暂时撤销其强积金中介人的注册,为期20个月
没有向14名计划成员就个人帐户与供款帐户管理费用的差异作出披露或提供准确资料;误导该14名成员,令他们误以为必须开立个人帐户才可以把其现有供款帐户内的强积金转移至另一个计划;没有向两名成员披露该附属中介人及/或其主事中介人会否因该两名成员的强积金转移而获得利益。在为该两名成员转移强积金时,亦没有避免及披露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未经一名成员授权下,指示受托人更改该成员的签署式样;要求五名成员签署未填妥的表格;没有向17名成员提供已签署表格的副本;及延迟处理两名成员参加强积金计划的指示
向一名附属中介人作出纪律制裁命令,暂时撤销其强积金中介人的注册,为期32个月
未有向计划成员提供所需的强积金计划资料;未有迅速及准确地执行客户的指示;提供优待以促使客户转移强积金;未有把客户提供的资料保密及未有遵守主事中介人所订定的程序等
向17名附属中介人和五名主事中介人发出意见函以提醒他们遵守有关操守要求

涉及违规雇主或计划成员的执法行动

刑事检控行动: 
  • 向违例的雇主及有限公司董事╱管理人员发出268张检控传票
  • 向违例的强积金计划成员发出合共16张检控传票
民事申索行动:
  • 就1251宗个案入禀法院提出民事申索,以追讨雇主拖欠的强积金供款*
  • 法院发出80项第三债权人命令,扣押拖欠供款雇主的银行帐户资金
  • 执达主任采取了36项行动,扣押拖欠供款雇主的资产
  • 法院发出两项法院命令,强制被定罪雇主纠正违例情况
  • 向屡次拖欠供款的雇主发出93份罚款通知书
成功追讨的强积金供款: 
  • 为雇员讨回共$1.45亿拖欠供款*
*拖欠供款包括雇主没有在订明限期内为雇员作出强积金供款而被徵收的附加费(款额为雇主所拖欠强积金供款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