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积金制度

自愿性供款/可扣税自愿性供款

每个人的退休生活需要及期望不同,要有多少储备才足够退休,完全因人而异。评估退休生活需要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 距离退休的年期
  • 退休後的每月支出
  • 退休生活的时间(即预期寿命)
  • 平均通胀率
  • 预计退休後之储蓄/投资的回报率

退休策划计算机

计划成员可以利用退休策划计算机输入有关数据,计算出自己在65岁时的强积金及其他退休储蓄是否足够个人的退休需要。

 

雇员可如何作额外强积金供款?

  • 在现有雇主所选的强积金计划的供款帐户作自愿性供款;
  • 参加有提供可扣税的自愿性供款的强积金计划;或
  • 参加有提供特别自愿性供款的强积金计划。
三种额外供款的比较:

全部开启 全部收起

开立帐户
自愿性供款
可扣税自愿性供款
特别自愿性供款
  • 透过雇主,於其所选的强积金计划开立帐户
  • 自行选择心仪的强积金计划及办理开户手续

*注意:部分强积金计划没有提供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计划成员可从此网页的可扣税自愿性供款部分或积金局的受托人服务比较平台查阅提供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安排的强积金计划。 

 
  • 自行选择心仪的强积金计划及办理开户手续

*注意:部分强积金计划没有提供特别自愿性供款,计划成员可从积金局的受托人服务比较平台查阅提供特别自愿性供款帐户安排的强积金计划。

供款安排
自愿性供款
可扣税自愿性供款
特别自愿性供款
  • 金额与收入挂鈎
  • 须定期定额作供款
  • 经由雇主向强积金计划支付供款
  • 金额无须与收入挂鈎
  • 可不定期、不定金额灵活供款
  • 自行向强积金计划支付供款
  • 金额无须与收入挂鈎
  • 可不定期、不同金额灵活供款
  • 自行向强积金计划支付供款
税务优惠
自愿性供款
可扣税自愿性供款
特别自愿性供款

  • 供款可享税务扣减优惠,扣税额上限为每年$60,000(此上限为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和合资格延期年金保费的合计上限)
  • 税务扣减措施於2019/20课税年度开始生效

提取或转移强积金
自愿性供款
可扣税自愿性供款
特别自愿性供款
  • 受计划条款限制,或要在离职後方能提取或转移
  • 须保存至65岁(除符合法例订明的特定情况外)才可提取
  • 超出扣税额的供款亦不能提早提取
  • 可随时转移帐户结余至其他强积金计划的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
 
  • 可随时提取或转移权益
  • 每年可提取多次,但受托人或设有每次最低提取金额及提取次数上限

*注意不同受托人的安排或有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