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
自雇人士
常见违规情况
- 没有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
年满18岁至64岁的自雇人士,没有在成为自雇人士当日起计的60日内于任何一个强积金计划开立自雇人士帐户。
- 没有准时经「积金易」平台缴付强制性供款
自雇人士没有在供款日或之前供款。
自雇人士可选择按月或按年在供款日或之前供款。由于个别强积金计划的财政年度或会有所不同,在登记参加某强积金计划时,应通知「积金易」平台你所选择的供款周期。
- 没有以书面方式通知「积金易」平台终止自雇的日期
自雇人士当终止自雇身分时,没有在下一个供款日或之前以书面通知「积金易」平台终止自雇的确实日期。
- 没有以书面方式通知「积金易」平台更改个人资料
自雇人士没有在以下个人资料更改后的30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积金易」平台:
- 住址
- 业务地址
- 电话号码
- 传真号码
- 电邮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