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积金投资

投资运作

强积金供款及投资流程

程序1:供款

 

  • 一般雇员:雇主及雇员共同供款,由雇主将供款交予受托人
  • 自雇人士:直接将供款交予受托人

程序2:受托人汇集及核实供款,并分发供款入计划帐户

程序3:强积金基金投资

 

  • 受托人按计划成员的投资选择,购买有关基金单位
  • 投资经理按个别基金列明於强积金计划说明书的投资策略及目标进行投资
  • 保管人(获受托人授权并独立於投资经理)负责保管计划资产

现时强积金基金一般於每日进行交易,而每个计划都有订明递交投资指示之截止时间。任何迟於截止时间後收到之投资指示将会在下一个交易日进行买卖。

 

程序4:计划成员强积金帐户

 

  • 受托人把已购买的基金单位拨入个别计划成员的帐户内
  • 计划成员透过定期供款,可累积基金单位
  • 计划成员可透过电话、互联网等方法查阅帐户状况、更改投资组合或转换基金等
  • 受托人会定期发放基金便览周年权益报表予计划成员,披露基金的最新资料,以及列明个别计划成员帐户在过去一个财政年度的投资状况

不同受托人提供予计划成员的服务及途径略有不同,详情可参考积金局的受托人服务比较平台或直接向受托人查询。

 

积金局的角色

积金局作为监管机构,负责:

 

  • 规管及监督强积金计划的运作
  • 对受托人进行持续监察
  • 向违规雇主追讨拖欠供款及附加费,甚至采取刑事检控,以保障计划成员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