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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行業計劃僱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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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誰人是「臨時僱員」?
臨時僱員是指年滿18歲至64歲,從事建造業或飲食業並由僱主按日僱用或僱用一段少於60日固定期間的人士。
2. 甚麼是「行業計劃」?
「行業計劃」是專為建造業及飲食業等流動性高,並僱用大量日薪制臨時僱員的行業而設之強積金計劃。只要前僱主及新僱主均屬同一行業計劃,臨時僱員於轉職時無須轉換計劃。
3. 我是一名建築工人,受僱在一個建築工地短暫工作兩個星期,我是否受到強積金制度保障?
是,建造業及飲食業的臨時僱員,均受到強積金制度保障。即使你只於建築工地工作一日,僱主仍須為你作出供款。
4. 我是一間餐廳的臨時僱員,僱主參加行業計劃。僱主表示我的供款並不等於我的入息的5%,此安排是否正確?
是,以有關入息的5%計算強制性供款的方法,並不適用於參加行業計劃的臨時僱員。臨時僱員的供款須按特定的供款標準計算。請按此瞭解更多相關資料。
5. 臨時僱員是否可以預先自行登記參加行業計劃?

是,臨時僱員可預先在兩個行業計劃內開立強積金帳戶。當臨時僱員轉職時,如僱主參與同一行業計劃,僱員便無須重新開戶。僱員只須出示其行業計劃的「散工卡」或提供帳戶號碼,僱主即可為該僱員作出供款。

 

你可以透過行業計劃受託人網上登記平台開立臨時僱員戶口。

6. 為何我在開立強積金帳戶時,須申報我是否於香港以外地區有稅務居民的責任?

「就稅務事宜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的要求適用於強積金計劃。所有新開立的強積金帳戶,帳戶持有人須在登記表格上就稅務居民身分作出自我證明(即申報是否在香港以外地區有稅務居民的責任)否則受託人將無法完成開戶程序。

 

有關「就稅務事宜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的詳情,請瀏覽香港信託人公會稅務局的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