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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強積金制度五年投資表現回顧整體年率化淨額回報6.99%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簡稱「積金局」)今日(2006年7月7日)發表一份名為《強積金制度五年投資表現回顧》的報告。報告顯示,按金額加權法計算,強制性公積金(簡稱「強積金」)制度在2001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五年期間,整體錄得年率化淨額回報6.99%。

積金局執行董事(規管及政策)馬誠信今日出席香港投資基金公會的一項活動時表示:「報告建議計劃成員應視強積金為長線投資。根據報告的資料,強積金制度整體上,經過一段長時間,可為計劃成員的供款增值,但強積金計劃成員所得的實際回報因人而異。」

除審視強積金制度的投資表現外,報告亦以時間加權法,分析六類強積金基金的投資表現。該六類強積金基金分別為股票基金、混合資產基金、債券基金、保證基金、貨幣巿場基金及保本基金。

全部六類強積金基金扣除收費後均取得正回報。混合資產基金及股票基金的回報較其他強積金基金類別高,分別錄得年率化回報6.90%及6.61%。

保本基金及貨幣市場基金的表現則較保守,年率化回報分別為0.86%及0.60%。債券基金及保證基金表現則在兩者之間,年率化回報分別為3.06%及1.26%。

馬誠信說﹕「研究結果顯示,強積金基金大致反映預期的風險與回報關係,即風險越高,長遠而言,預期的回報越高。報告亦顯示,在六類強積金基金中,股票基金的風險最高,其次是混合資產基金,而保本基金的風險則最低。」

「一般來說,低風險與高回報難以並存。計劃成員須因應自己的情況選擇基金。計劃成員可以選取較高風險的基金,以爭取較高的潛在回報,亦可以為保本而選擇投資於較低風險的基金,這視乎個人承受風險的能力而定。個人承受風險的能力反過來亦受個人因素影響,例如距離退休的年數、健康狀況,家庭狀況及整體財政狀況,包括個人儲蓄及其他投資。」

他表示﹕「研究結果亦顯示,計劃成員應留心強積金投資的表現,因時制宜,調整投資策略。」

截至2006年3月31日,所有強積金計劃的總淨資產值為HK$1,646.1億,為計劃成員的淨供款增加了HK$281.7億。

《強積金制度五年投資表現回顧- 2001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報告可於積金局網頁下載或於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的各區民政事務處取閱。


200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