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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強積金修訂條例明日(11月1日)全面生效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今日(2008年10月31日)提醒所有僱主及僱員,《2008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條例)將於明日(11月1日)全面生效。由即日開始,僱主必須在每個月的第10日或以前為僱員上一個月的供款期作出強積金供款,以及必須將給予僱員的房屋津貼及利益納入計算「有關入息」的範圍,否則即屬違法。
積金局發言人指出,在實施規定後,積金局會向違法僱主採取執法行動。違法僱主將會被徵收欠款5%的附加費外,更可被罰款港幣5,000元或欠款額的10%(以較高者為準);僱主同時可遭刑事檢控,首次定罪已可最高判監禁6個月及罰款港幣10萬元。
發言人補充,為使僱主及僱員知悉有關修訂及採取適當措施,積金局已製作以「積金新一頁保障你明天」為口號的宣傳廣告及單張,透過不同媒體作出廣泛宣傳。積金局同時亦與僱主團體合作,宣傳此新規定,協助僱主了解及配合有關措施。積金局亦有安排職員向僱主講解有關的修訂。
發言人提醒僱員應經常查閱強積金帳戶,若懷疑自己的強積金權益被剝削,可以致電積金局熱線2918 0102舉報,讓積金局盡快作出跟進。
完
2008年10月31日,星期五
積金局發言人指出,在實施規定後,積金局會向違法僱主採取執法行動。違法僱主將會被徵收欠款5%的附加費外,更可被罰款港幣5,000元或欠款額的10%(以較高者為準);僱主同時可遭刑事檢控,首次定罪已可最高判監禁6個月及罰款港幣10萬元。
發言人補充,為使僱主及僱員知悉有關修訂及採取適當措施,積金局已製作以「積金新一頁保障你明天」為口號的宣傳廣告及單張,透過不同媒體作出廣泛宣傳。積金局同時亦與僱主團體合作,宣傳此新規定,協助僱主了解及配合有關措施。積金局亦有安排職員向僱主講解有關的修訂。
發言人提醒僱員應經常查閱強積金帳戶,若懷疑自己的強積金權益被剝削,可以致電積金局熱線2918 0102舉報,讓積金局盡快作出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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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31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