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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管理局委任五名高層人員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管理局)今日(9月1日)公布委任五名高層管理人員。

管理局主席李業廣說:「行政長官已批准任命三名負責規管強積金和職業退休計劃的執行董事。管理局亦已為主管(資訊科技)和法律顧問職位選出合適人選。」

獲任命的五名高層人員分別為:
(一) 于海平
執行董事(職業退休計劃)
   
(二) 譚偉民
執行董事(服務監管)
   
(三) 譚仲豪
執行董事(成員保障)
   
(四) 麥鄧碧儀
主管(資訊科技)
   
(五) 胡敬禮
法律顧問

李業廣表示,他很高興委任這五名高層人員。經各遴選委員會從眾多申請挑選參加面試的候選人中,他們是最合適的人選。三名執行董事和主管(資訊科技)已於九月一日履新,而法律顧問將於九月八日正式上任。李業廣補充說:「他們的經驗非常豐富,完全勝任有關的職位。」

于海平和譚偉民過去積極參與推行強積金的籌備工作。他們曾任職精算和退休顧問公司、職業退休計劃註冊處、保險業監理處以及現已解散的強積金辦事處。

譚仲豪具廣泛的行政和管理經驗,並在本港和加拿大的保險界擁有豐富經驗。過去四年,他一直在機場管理局出任高層職位。

麥鄧碧儀在電腦和資訊科技界擁有二十年的工作經驗。她一向活躍於社區服務,並為數個委員會的主席或成員,為大學、政府部門和公共機構就資訊科技和其他事項提供專業意見。她於一九九五年榮獲香港青年商會頒授十大傑出青年獎項。

胡敬禮乃資深律師,他曾在香港政府工作,就銀行、保險、外匯基金和職業退休計劃等多個範疇的政策和法律事宜,提供法律意見。他亦曾在一間主要的金融集團任職八年,主要負責退休計劃和公積金服務。

在回應傳媒對管理局高層管理職位的揣測時,李業廣重申,行政總監及其他高層人員的招聘工作仍在進行,有關任命會在確定後公布。



一九九九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