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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強積金管理局董事會第七次會議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管理局)於今日(星期四)的董事會會議上,通過管理顧問所建議的管理局職員薪酬政策及考績制度。

管理局主席李業廣說:「管理局職員薪酬政策的重要一點,是每年的增薪額將按年釐定,但是薪酬並非每年自動遞增。」

他補充說:「增薪的目的,是為確認員工在該年度內的工作表現和進步。因此,增幅是按個別員工的表現而釐定,只有那些表現達到規定水平的員工才獲加薪。」

李業廣亦指出,管理局在決定薪酬增幅時,會考慮香港經濟情況、市場情況及內部的財政狀況而決定。

管理局今日通過六套強積金計劃運作和強積金與現有自願退休計劃銜接安排的指引,分別是:
  1. 《中央證券寄存處指引》;
  2. 《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指引- 說明例子》;
  3. 《註冊計劃周年報表指引》;
  4. 《核准匯集投資基金周年報表指引》;
  5. 《有關每一註冊計劃所須作出的內部控制報告的指引》;及
  6. 《轉移權益的收費指引》。
李業廣表示,管理局會盡快印備指引以供索閱。

此外,行政長官已委任香港投資基金公會主席陳國傑,出任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諮詢委員會的成員。



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三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