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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積金局今起公布違規僱主名單以加強阻嚇力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由今天(5月23日)起在積金局網頁刊登「違規僱主及高級人員紀錄」,列出過去五年曾違反《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簡稱《強積金條例》)的僱主和高級人員的資料,方便公眾查閱。

「違規僱主及高級人員紀錄」載有過去五年積金局根據《強積金條例》取得的民事裁決或判決及刑事定罪紀錄,並按定罪、裁決或判決日期順序列出相關的僱主(包括有限公司、獨資經營者或生意合夥人)和高級人員的名稱、商業登記號碼、違規詳情的資料。有關網頁亦設有進階搜尋,使用者可輸入日期、關鍵字或商業登記號碼,搜尋某一家公司、某一名人士或某一個日期的資料。

若有關僱主或高級人員在五年內,沒有新的強積金違規紀錄(即刑事定罪、民事裁決或判決或任何拖欠供款紀錄),其相關違規資料會在五年期屆滿後的該月月底從「違規僱主及高級人員紀錄」中刪除。相反,若僱主或高級人員在五年內被法庭定罪違反《強積金條例》兩次或以上,其刑事定罪的資料會同時被列入紀錄中「重複違犯者紀錄」一欄。

「違規僱主及高級人員紀錄」現時載有超過3,700個民事裁決或判決紀錄,以及刑事定罪紀錄,共涉及逾2,300名僱主。

積金局營運總監(執法)于海平表示:「設立『違規僱主及高級人員紀錄』旨在加強阻嚇作用,進一步保障僱員的強積金權益。積金局亦希望藉此提高執法工作的透明度。」

她補充,違規紀錄還有其他用途,包括:
  • 讓計劃成員在加入一間公司工作前,參考有關僱主有否違規紀錄,以加強保障自己的強積金權益;
  • 讓有意委托某公司提供服務或擬向某公司提供服務的人士,可先查閱該公司曾否違反強積金法規;及
  • 方便政府部門在挑選服務承辦商時查核投標人是否有違規紀錄,從而評定投標人的表現。
于海平表示,積金局一向十分重視所有拖欠強積金或沒有為員工登記參加強積金的個案,並透過多個途徑為僱員追討欠款,在有足夠證據的情況下,會將有關個案轉交警方以提出檢控。

在2010╱11年度,積金局就拖欠供款及沒有安排僱員參加強積金計劃的個案,申請了2,594張傳票,較2009╱10年度上升1.3倍。

于海平表示,積金局希望「違規僱主及高級人員紀錄」能警惕全港僱主及管理層須全面履行《強積金條例》下的責任。

「違規僱主及高級人員紀錄」亦備有使用指引,該指引亦已上載到積金局網頁。市民如有任何查詢,可致電積金局熱線2918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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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