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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僱主應於五月三日前提出強積金豁免申請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促請營辦職業退休計劃的僱主,在決定是否提出強積金豁免申請前,應與僱員充分溝通及商議,並盡快以書面通知他們有關決定。
提出強積金豁免申請的截止日期為5月3日。
由於申請豁免限期將近,積金局行政總監黃志光已再次去信一萬一千個設有職業退休計劃的僱主,促請他們在截止日期前遞交申請。
黃志光在信中籲請僱主在決定如何將職業退休計劃與強積金銜接的過程中,以開明誠懇的態度,與員工相互溝通和討論。
他促請僱主在定出銜接安排後,盡快以書面通知僱員有關決定。
信中亦提醒僱主,對職業退休計劃所作的任何更改,均受計劃的管限規則、僱傭合約的條款及《職業退休計劃條例》的條文所規限。
積金局將於本周稍後時間約見十間主要計劃管理人的代表,要求他們協助把有關信轉達予其客戶。
在未來數個星期,積金局更會透過電台和電視台宣傳有關信息,呼籲僱主在決定是否提出強積金豁免時,應儘快諮詢員工,並提醒他們注意截止申請日期。
同時,積金局正著手加強公眾查詢熱線服務(電話:2918 0102),一套共有三十條線路的先進電話資訊系統將於四月啟用。為使市民更容易獲取積金局的最新資料,積金局亦積極籌備提升積金局網頁(www.mpfahk.org)的內容。
-完-
2000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