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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第四間強積金核心課程認可機構

為配合二萬八千多名強積金中介人對持續專業進修的需求,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今日(6月18日)宣布,核准香港理工大學企業經管人才發展中心,為第四間提供《強積金中介人持續專業進修計劃》核心課程的認可機構。

 

積金局營運總監(監管)于海平表示,於本年一月推出的《強積金中介人持續專業進修計劃》,目的是確保強積金中介人掌握有關強積金制度的最新資訊及增進知識和技巧,以便能專業地履行中介人的職責。

 

于海平強調:「不符合持續進修要求的中介人,可被積金局從強積金中介人資料紀錄冊中除名。被除名的中介人須交還其中介人證。」

 

公司中介人及個人中介人均須遵守持續進修的規定。公司中介人有責任確保個人中介人達至持續進修的要求,並須在向積金局提交的周年報表中,報告個人中介人有否遵守持續進修的規定。個人中介人方面,他們須向公司中介人報在上一年度所獲取的持續進修時數。

 

《強積金中介人持續專業進修計劃》規定強積金中介人必須於每一曆年內最少修讀十小時的持續進修課程,其中最少有20%的比例須為強積金核心課程範圍,包括強積金條例或相關的條例、有關守則及指引,以及強積金制度的最新發展。強積金中介人於積金局認可的機構修讀核心課程,所得學分方會被承認。

 

其餘三間認可機構分別為明愛成人及高等教育服務、職業訓練局財經事務培訓發展中心及香港證券專業學會。

 

強積金中介人可透過四間認可機構的熱線或網頁,查詢強積金核心課程詳情。《強積金中介人持續專業培訓計劃指引》可於積金局網頁下載。

 

-完-

 

200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