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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積金局歡迎立法會通過 《2021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
積金局歡迎立法會今日(10月22日)通過《2021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
積金局主席劉麥嘉軒表示:「《條例草案》獲得通過,標誌着積金易平台項目實施過程中另一個重要里程碑。積金易平台將會把強積金計劃的行政工作程序標準化、精簡化和自動化,提升強積金制度的運作效率,從而創造進一步下調收費的空間,令強積金計劃成員受惠。預計項目在十年內將可累計節省高達300億元至400億元的行政成本。因標準化、精簡化和自動化的行政工作程序而減省的成本將『直接轉移』,令強積金基金未來的整體費用及收費相應下調。隨着積金易平台費用進一步逐步下降,強積金基金收費將會持續下調。」
積金易平台實施後,強積金計劃行政工作流程將會簡化,受託人的合規負擔亦得以減輕。這個項目將為包括僱員、僱主、自僱人士和業界在內的不同強積金制度持份者帶來莫大裨益。
繼立法會在2020年7月17日通過《2019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賦權積金局成立一家全資擁有公司(即積金易平台有限公司(公司))推展積金易平台項目後,今次通過的《條例草案》旨在提供法律基礎,指定積金易平台作為在強積金制度內進行各項計劃行政工作程序的共同平台;界定相關各方各自的角色、職能、權力和責任;訂立「直接轉移」減省成本的規定,以直接惠及強積金計劃成員;以及為簡化後的強積金計劃行政工作流程作出技術性修訂。此外,今次通過的《條例草案》亦將調低預設投資策略成分基金實付開支每年的上限,由淨資產值的0.2%降至0.1%;以及藉着訂立進一步披露收費及投資回報估算的規定,提高強積金基金的透明度。
積金局在2021年1月批出設計、建立和營運積金易平台的合約,並在2021年3月成立公司。公司現正與承辦商在業界共同合作下全力推動積金易平台的開發。視乎受託人最快於2023年初開始按序過渡至積金易平台的情況而定,平台最快於2025年初全面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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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