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中心

新聞稿

強積金最低「有關入息」水平下月修訂為$6,500

由2011年11月1日起,強積金供款的最低「有關入息」水平將由現時每月$5,000修訂為$6,500。由該日或其後開始的供款期(一般指糧期)起,每月「有關入息」低於$6,500的僱員,無須作出僱員部分的供款,但僱主仍須繼續作出「有關入息」5%的僱主部分供款。

每月「有關入息」低於$6,500的計劃成員須留意:
  • 若供款期為每月的1日至月底,僱主由201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的供款期開始,不應從「有關入息」中扣除5%作為僱員部分的強積金供款。

  • 若供款期橫跨兩個曆月,如每月20日至下月19日,僱主則應由2011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的供款期開始,才不從「有關入息」中扣除5%作為僱員部分的強積金供款。
至於屬強積金行業計劃成員的臨時僱員,由11月1日開始,其最低「有關入息」水平,亦將由現時每日$160修訂為$250。換言之,每日「有關入息」低於$250並屬強積金行業計劃成員的臨時僱員,由該日開始,無須供款,但其僱主仍須為這些僱員繼續供款。

自僱人士方面,每月「有關入息」$5,000至低於$6,500或每年「有關入息」$60,000至低於$78,000者,由1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供款期起,同樣無須再供款,而其所屬受託人會自動更新其供款安排。

如欲了解更多新修訂最低「有關入息」的資訊,可參閱積金局印製的單張,或瀏覽積金局網頁。如有查詢,亦可致電積金局熱線2918 0102。

立法會於本年6月通過修訂最低「有關入息」水平。新修訂水平生效後,預計會有額外180,900名僱員及自僱人士無須作強制性供款。


- 完-


2011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