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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強積金每月供款上限下月起調整為$1,250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提醒僱主、僱員和自僱人士,從2012年6月1日起,強積金強制性供款上限將由每月$1,000調整至$1,250。每月「有關入息」超過$20,000的僱員(及其僱主)和自僱人士將要調整供款,而每月「有關入息」為$20,000或以下的僱員(及其僱主)和自僱人士,其供款安排將不受影響。

立法會較早前通過將強積金供款的最高「有關入息」水平由每月$20,000修訂為$25,000。由6日1日或其後開始的供款期(一般指糧期),下列人士的強積金供款安排將會更改,詳情如下:
  1. 每月「有關入息」超過$20,000但不超過$25,000的僱員:
    僱主和僱員的供款額均須作出調整,各自的供款金額是僱員的「有關入息」的5%。

  2. 每月「有關入息」超過$25,000的僱員:
    僱主的供款部分和僱員的供款部分均須作出調整,各自的供款金額將由現時每月$1,000調整至$1,250。換言之,僱主和僱員的總供款額將由現時每月$2,000調整至$2,500。

  3. 每月「有關入息」超過$20,000但不超過$25,000╱每年「有關入息」超過$240,000但不超過$300,000的自僱人士:
    有關自僱人士須調整其供款額,金額是其「有關入息」的5%。

  4. 每月「有關入息」超過$25,000╱每年「有關入息」超過$300,000的自僱人士:
    有關自僱人士的供款額將調整至每月$1,250或每年$15,000。
行業計劃下的飲食業及建造業臨時僱員亦須留意,由於他們的最高「有關入息」水平由現時每日$650修訂為$830,強制性供款上限將由每日$30(每日支薪臨時僱員)或$32.5(非每日支薪臨時僱員)調整至$41.5,他們和其僱主須由今年6月1日起按照新修訂的供款標準作出供款。是次修訂不會影響每日「有關入息」為$650或以下的僱員及其僱主的供款安排。

積金局呼籲僱員,留意僱主就6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供款期所作的供款,有關金額是否正確。積金局亦提醒僱主,必須按新的最高「有關入息」水平作出供款。

是次修訂是強積金制度成立以來首次調整最高「有關入息」水平。市民可參閱積金局的單張 或網頁了解更多新修訂最高「有關入息」水平的資訊。如有任何查詢,可致電積金局熱線2918 0102。

在強積金制度下,就有關僱員而言,「有關入息」是指僱主以金錢形式支付給僱員的任何工資、薪金、假期津貼、費用、佣金、花紅、獎金、合約酬金、賞錢或津貼(包括房屋津貼或其他房屋利益),《僱傭條例》下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則除外。而自僱人士則是以最近期稅單的「應評稅利潤」、個人入息免稅額或最高「有關入息」水平作為「有關入息」,亦可以書面聲明向受託人申報「有關入息」(視乎情況而定)。


- 完-

201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