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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金局主席范鴻齡歡迎陳唐芷青再獲委任為行政總監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主席范鴻齡,今日(2007年4月2日)歡迎行政長官再度委任陳唐芷青女士為積金局行政總監。陳太的任期為三年,2007年7月1日生效。

范鴻齡主席說:「董事會非常滿意陳唐芷青女士的工作表現。我們深信積金局在陳唐芷青女士繼續領導下,定能令強積金制度的運作更完善,成效更大。」

陳太說:「我感到非常榮幸再獲委任為積金局行政總監,亦很高興能與積金局的同事併肩携手,看管及進一步發展強積金制度,服務社會。我們期望在范主席及董事會各成員的引領及支持下,竭盡所能,迎接未來的挑戰。」

「我亦衷心感謝強積金制度下之伙伴,包括業內人士、計劃成員、僱主及他們的代表、政府及社會各界過往對強積金制度的支持。我期望繼續與他們緊密合作,使強積金制度更加穩固,為本地就業人士提供更佳的退休保障。」

陳唐芷青女士在2000年加入積金局,擔任執行董事(行政),2001年出任營運總監(機構事務),負責政策發展、機構事務、人力資源、財務及資訊科技事宜。在前任行政總監許仕仁先生離任後,陳太於2003年7月出任署理行政總監,而2004年7月獲正式委任為行政總監。在加入積金局前,她在1980-1991年間曾在香港政府政務主任職系工作,其後在1991-2000年任職醫院管理局。



2007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