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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強積金供款上限 6月1日起提升至每月$1,500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提醒僱主、僱員和自僱人士,由2014年6月1日起,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的強制性供款上限將由每月$1,250提升至$1,500。每月有關入息超過$25,000的僱員(及其僱主)和自僱人士的強制性供款將會增加,每月有關入息$25,000或以下的計劃成員則不受影響。
 
立法會較早前通過將強積金供款的最高有關入息水平由每月$25,000提升至$30,000。由2014年6月1日或其後開始的供款期(一般指糧期),僱員、其僱主和自僱人士的強積金供款須按下表計算:
 
每月支薪的僱員及其僱主
每月有關入息 強制性供款額
僱主供款 僱員供款
低於$7,100 有關入息×5% 無須供款
$7,100至$30,000 有關入息×5% 有關入息×5%
超過$30,000 $1,500 $1,500
 
 
按月或按年供款的自僱人士
有關入息 強制性供款額
每月 每年
低於$7,100 低於$85,200 無須供款
$7,100至$30,000 $85,200至$360,000 有關入息×5%
超過$30,000 超過$360,000 每月$1,500或每年$18,000
 
積金局提醒僱主,由6月1日或其後開始的供款期,必須按上表作出供款。僱員可致電「供款一線通」183 3030,轉駁至有關受託人的電話服務,查詢僱主有否依時作出正確供款。
 
至於自僱人士,其受託人會作出所需的供款安排;如對供款安排有任何查詢,或須向受託人申報有關入息資料,可聯絡所屬受託人。
 
另外,參加了強積金行業計劃的建造業及飲食業臨時僱員,由6月1日開始,最高有關入息水平會由每日$830提升至$1,000,臨時僱員及其僱主的最高供款額各為每天$50。
 
市民可參閱積金局的單張或網站了解更多新修訂的最高有關入息水平的資訊。如有任何查詢,可致電積金局熱線2918 0102。
 
在強積金制度下,就有關僱員而言,有關入息是指僱主以金錢形式支付給僱員的任何工資、薪金、假期津貼、費用、佣金、花紅、獎金、合約酬金、賞錢或津貼,《僱傭條例》下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則除外。而自僱人士則是以最近期稅單的「應評稅利潤」、個人入息免稅額或最高有關入息水平作為有關入息,亦可以書面聲明向受託人申報有關入息(視乎情況而定)。
 
-完-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