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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積金局回應有關強積金表現、收費及「核心基金」的傳媒查詢
就傳媒查詢一項由工會進行的強積金表現研究,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回應如下:
強積金表現
「核心基金」
優化制度 推動減費
-完-
2014年9月4日
強積金表現
- 就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表現而言,自制度於2000年12月推出至本年6月30日,淨供款額是$4,100億,投資回報達$1,300億。以年率化回報來計,扣取開支後,強積金的回報每年有4.3%,跑贏同期1.6%的通脹率。
- 強積金是長線投資,投資期往往長達30至40年。計劃成員不應著眼於短期回報;況且,強積金透過平均成本法來緩和短期市場波動對投資的影響。積金局一直有透過宣傳教育活動,向廣大市民和計劃成員傳遞這些訊息。
- 由於強積金的投資期動輒數十年,而強積金有不同種類的基金,可投資於世界不同市場及不同資產,它們的投資策略、回報及風險亦有異,將強積金某一段時間的短期表現,與其他投資產品,甚或是某一個指數的表現作比較,並不適當,亦不公允。
- 強積金基金的種類不同,回報及風險各異,而盈富基金為一隻香港股票基金。將不同種類的強積金基金與投資於單一市場的股票基金作出比較,並不恰當。
- 同樣,外匯基金有其特定的投資策略,不應將其表現與不同種類的強積金基金的表現作比較。
- 強積金表現反映扣除收費後的淨回報。然而,有別於市面上一般的投資基金,受託人營運強積金計劃需要執行多項額外的行政工作,包括核對僱主為其每名僱員所作的供款、協助追收僱主拖欠的供款,及向積金局匯報拖欠供款的個案等。所以,無論是強積金收費或回報,也不應與零售基金相比。
「核心基金」
- 政府和積金局建議推出「核心基金」,作為劃一的預設基金,並正就「核心基金」建議諮詢公眾至9月30日。
- 我們樂見工會贊同設立「核心基金」的方向,並感謝他們的意見。「核心基金」可以有多種不同的推行方法,我們會繼續聆聽和仔細考慮各方的意見及建議,以期於2014年底或2015年初向政府提交具體落實方案。
- 我們期望「核心基金」可作為其他強積金基金表現和收費的指標,促進市場競爭,降低強積金收費。
優化制度 推動減費
- 香港的退休保障制度是採納世界銀行倡議的多根支柱模式;強積金制度屬其中一根支柱,原意並非要應付所有退休需要,必須與其他支柱互相補足,例如是社會安全網、其他社會福利、個人儲蓄和保險等,以全面應付長者的退休需要。
- 積金局一直致力優化強積金制度,令它在現有的框架下發揮它最大的退休保障功能。過去多年,我們推出不少措施,改善制度,推動基金收費下調。例如推出僱員自選安排,讓打工仔對其強積金有更大的自主權,從而加強市場競爭,推動減費。
- 事實上,僱員自選安排推出前,基金收費已開始向下調,而平均基金開支比率已由2007年底的2.1%,下跌近2成至目前的1.69%。
- 不過,積金局同意基金收費目前仍然偏高,我們會繼續多管齊下,推動減費,包括推行「核心基金」,以作為其他強積金基金表現和收費的指標,促進市場競爭,降低強積金收費。
- 此外,積金局會繼續呼籲強積金業界調低基金收費及推出低收費基金,並透過提高強積金運作的效率,包括積極推動強積金運作電子化和簡化程序,以期降低成本,惠及每一位計劃成員。
-完-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