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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強積金中介人順利過渡至新規管制度

法定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中介人規管制度的兩年過渡期已於2014年10月31日屆滿,約有26,600名強積金中介人(包括主事中介人和附屬中介人1)在法定規管制度下重新註冊,順利過渡。
 
過渡期順利完成
 
法定強積金中介人規管制度於2012年11月1日實施,當時約有32,300名根據舊制度註冊的強積金中介人,他們必須在兩年的過渡期內,在法定制度下申請重新註冊,才可由2014年11月1日起或之後繼續從事銷售及推銷強積金計劃等受規管活動。
 
於過渡期間,約5,500名強積金附屬中介人因沒有隸屬於任何主事中介人而被取消註冊,另約有180名強積金中介人因沒有在限期前申請重新註冊,其註冊資格現已無效。
 
法定規管制度運作暢順
 
現時,註冊強積金中介人共約有32,200名,分別來自保險業(約81%)、銀行業(約17%)和證券業(約2%),受其行業的前線監督規管,它們分別是保險業監理處、香港金融管理局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在法定規管制度下,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是唯一機構,為強積金中介人註冊、制定法定的操守要求指引、接受有關強積金中介人的投訴及向證實違規的中介人施加紀律處分。
 
為協助強積金中介人順利過渡至新制度,積金局在新制度實施前後就法定規管制度向業界發出指引,又向主事中介人發出超過20次通函,以提醒中介人須注意的事項。此外,局方又為業界及相關培訓機構舉辦了超過20場「導師培訓」工作坊及講座,又提供標準培訓教材,以協助中介人了解法定規管制度的要求。
 
積金局營運總監羅盛梅說:「法定強積金中介人規管制度實施兩年以來,運作暢順。我們感謝保險業監理處、香港金融管理局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作為中介人的前線監督,一直與積金局緊密合作,並提供寶貴意見和協助,使多方監督的規管模式得以順利落實。而業界在過渡期內亦全力配合,令新制度運作更暢順。」
 
羅盛梅表示,兩年來,絕大部分註冊中介人均守法循規;由2012年11月至2014年10月,積金局共收到64宗有關強積金中介人的投訴,主要涉及中介人的服務水平、溝通失誤等。
 
-完-
 

2014年11月3日


1「主事中介人」一般指進行「受規管活動」的公司,「附屬中介人」則是「主事中介人」的員工、代理或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