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中心

新聞稿

推銷強積金服務的來電須審慎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今天(1月19日)向所有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主事中介人1發出通函,提醒中介人在委聘市場推廣公司以電話向計劃成員推銷強積金服務時,務須審慎,並必須確保有關推銷活動符合法例。
 
積金局在通函中提醒主事中介人,應慎選合作夥伴推銷業務,並要求他們遵守所有適用法規;亦須密切監察由合作夥伴和附屬中介人2進行的推銷活動,特別是涉及電話促銷公司的推銷活動,提醒他們留意相關法規。有關通函已上載於積金局網站
    
若證實中介人違反《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訂明的作業要求,積金局會向有關中介人施予紀律制裁,包括譴責、罰款、暫時吊銷或撤銷註冊。如發現任何涉嫌違反其他法例的情況,局方會通知相關執法機構包括警方)跟進。
 
積金局提醒市民,接獲推銷強積金服務的來電時,應留意來電者的身分。積金局重申,局方從來不會推銷強積金產品,亦不會為此邀請市民會面,或要求市民提供其強積金帳戶資料,更不會委託任何人進行該等活動。市民不應隨便向他人透露個人資料。如懷疑來電者是否本局職員,可致電積金局熱線2918 0102查詢。

-完-
 
2015年1月19日

1「主事中介人」一般指進行「受規管活動」的公司。
2「附屬中介人」是「主事中介人」的員工、代理或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