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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未來方向—為強積金成員提供更佳投資方案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董事會於今天(3月12日)討論有關引入「核心基金」的諮詢總結。該項公眾諮詢建議以「核心基金」作為所有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的劃一及低收費預設投資,從而加強規管強積金計劃的預設安排1。
「為強積金成員提供更佳投資方案」的諮詢由政府和積金局一同進行,為期三個月,並於2014年9月30日結束。
董事會備悉回應者普遍支持諮詢文件所載的整體建議,因此通過盡快推展相關工作。
積金局發言人表示:「今天議定的建議,標誌着強積金制度的一個新政策方向。對於覺得難以作出投資決定的計劃成員而言,劃一所有強積金計劃的預設投資策略,將可簡化投資決策過程。計劃成員也可選擇,將其強積金按預設投資策略作出投資。」
「預設投資策略的設計,是為退休生活作長遠儲蓄的目標提供一個被認為是較為可取的投資方式。與此同時,我們會就策略設定一個收費上限,所以計劃成員應可得到物有所值的服務。」
董事會建議大方向如下:
「為強積金成員提供更佳投資方案」的諮詢由政府和積金局一同進行,為期三個月,並於2014年9月30日結束。
董事會備悉回應者普遍支持諮詢文件所載的整體建議,因此通過盡快推展相關工作。
積金局發言人表示:「今天議定的建議,標誌着強積金制度的一個新政策方向。對於覺得難以作出投資決定的計劃成員而言,劃一所有強積金計劃的預設投資策略,將可簡化投資決策過程。計劃成員也可選擇,將其強積金按預設投資策略作出投資。」
「預設投資策略的設計,是為退休生活作長遠儲蓄的目標提供一個被認為是較為可取的投資方式。與此同時,我們會就策略設定一個收費上限,所以計劃成員應可得到物有所值的服務。」
董事會建議大方向如下:
- 每個強積金計劃的預設投資策略2應按照相同的投資方式制訂;
-
預設投資策略將適用於以下計劃成員的強積金供款和權益:
- 沒有就基金作出明確選擇的成員;或
- 明確選擇採用預設投資策略進行投資的成員;
-
預設投資策略
- 會隨着成員越來越接近65歲而自動降低投資風險;
- 會透過調整計劃成員在每個計劃內兩個或以上的基金的強積金投資,減低風險;
- 收取的管理費用不可高於每年管理資產的0.75%。政府與積金局會於收費管控機制實施後,繼續留意這個收費水平是否有進一步下調的空間;及
- 每個計劃的預設投資策略所採用的基金的投資表現,將與議定的投資組合作比較,從而增加投資結果的透明度及劃一程度。
積金局於諮詢期間合共收到266份書面回應,同時亦透過局方安排或出席的簡介會,廣泛收集相關各方的意見。
整體而言,大部分回應者均表示支持諮詢文件所載的政策方向,並同意有關建議有助處理關於收費及投資選擇的問題。諮詢總結已登載在政府及積金局網站。
政府計劃在2015年年底前向立法會提交所需的賦權法例。視乎立法程序及籌備工作進度而定,預設投資策略料可於2016年年底前實施。與此同時,積金局會繼續與業界就各項細節制訂相關標準,包括基金結構、披露規定、基準機制及收費計算方法等。
推出預設投資策略為積金局其中一項改革,以期令強積金制度為計劃成員提供更佳的退休保障,成為香港市民珍而重之的退休儲蓄制度。
– 完 –
2015年3月12日
整體而言,大部分回應者均表示支持諮詢文件所載的政策方向,並同意有關建議有助處理關於收費及投資選擇的問題。諮詢總結已登載在政府及積金局網站。
政府計劃在2015年年底前向立法會提交所需的賦權法例。視乎立法程序及籌備工作進度而定,預設投資策略料可於2016年年底前實施。與此同時,積金局會繼續與業界就各項細節制訂相關標準,包括基金結構、披露規定、基準機制及收費計算方法等。
推出預設投資策略為積金局其中一項改革,以期令強積金制度為計劃成員提供更佳的退休保障,成為香港市民珍而重之的退休儲蓄制度。
– 完 –
2015年3月12日
1 在強積金制度下,計劃成員有權選擇投資基金,為自己作出投資選擇。對於沒有選擇基金的計劃成員,相關計劃的受託人會按照預設安排,把計劃成員的供款投資於計劃規則所指明的一個或多個基金。目前,不同的強積金計劃有不同的預設安排,其風險水平及投資回報差異頗大。
2 在進行公眾諮詢期間,諮詢文件採用了「核心基金」一詞,以反映新的預設投資策略對強積金制度的重要性。由於新的預設投資策略不會是單一個基金,因此由現在起,改用「預設投資策略」一詞。
2 在進行公眾諮詢期間,諮詢文件採用了「核心基金」一詞,以反映新的預設投資策略對強積金制度的重要性。由於新的預設投資策略不會是單一個基金,因此由現在起,改用「預設投資策略」一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