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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保本基金錄得正回報
強積金制度自2000年12月實施以來,保本基金錄得正回報。截至今年九月底,保本基金錄得的累積回報達3. 9% 。
積金局發言人指出,保本基金須投資在短期銀行存款或優質債券,平均投資期不超過90日。一般來說,此等債券會持有至到期日為止。屆時計劃成員可本息一併取回,達致保本的目的。由於債券是按市價估值的,因此市場的波動會影響保本基金的價值。
積金局正與業界合作檢討有關的估值方法,使能反映基金的實際運作,及檢討有關保本基金的投資限制。
發言人補充說,積金局了解及明白計劃成員對保本基金的關注,經常舉行教育及推廣活動,透過傳媒及其他渠道,向成員解釋保本基金的特點。積金局並會與有關團體及機構合作,加強教育的工作,促進公眾對保本基金的認識。
完
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