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中心

新聞稿

積金局專責小組突擊巡查 加強保障僱員強積金權益

強積金制度自2000年12月實施以來,僱員僱主參加強積金計劃的比率高達97% ,大部分僱主及僱員已認識這項社會工程是市民生活重要的部分。僱員透過僱主及個人的每月供款,以長線投資方式累積財富,合力為退休生活保障及早籌謀。
 
雖然參與率達到理想數字,但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 積金局) 在執法方面的工作並不會因此而鬆懈。今年首九個月,積金局調查及投訴處已經突擊巡查二千多名僱主,確保他們履行供款責任,保障僱員利益。

積金局調查及投訴處的職責,除了負責主動巡查外,亦會處理投訴,平均每月約收到900宗個案,其中超過一半的投訴,經過局方警告後,僱主已補供欠款。其餘的個案則須深入調查。

積金局去年十二月更成立專責小組,進一步主動打擊長期拖欠供款但沒有僱員舉報違規的僱主。

專責小組的工作目標是透過一套有效的執法機制,針對長期拖欠供款的僱主。執法行動包括巡查工作地點,查閱有關員工的登記及供款紀錄,最終目的是代僱員取回其應得的強積金供款及5% 的附加費。在有證人及證據足夠的情況下,局方也會對違規僱主作出檢控。

積金局調查及投訴處專責小組高級督察黃慧嫦表示:「主動巡查僱主與跟進投訴個案是積金局執法的雙軌路向,可以有效打擊僱主拖欠供款等違法行為。專責小組的工作方針,是更有效針對經常拖欠供款但沒有僱員敢主動投訴的僱主,以加強保障強積金制度下僱員的權益。」
強積金計劃受託人每月都會向積金局呈報僱主拖欠供款報告,收到報告後,積金局會向該等僱主徵收百分之五的附加費,收入一概撥入僱員的戶口。但部份僱主仍會對積金局的要求置若罔聞,這些僱主便成為專責小組的調查對象。

小組成立不足一年,已從約2, 000宗由受託人呈報的長期拖欠供款個案中,鎖定了202宗個案進行深入調查,其中受影響的僱員有347人,而涉及的供款金額達780萬元。經調查後,局方已成功為僱員取回供款252萬元,其餘約520萬元已交小額錢債審裁處繼續追討。

黃慧嫦表示:「餘下的千多宗個案中,不少是僱主已結業但未有通知受託人,又或是受託人未即時更新資料而發出的錯誤呈報,因此,屢次拖欠供款的僱主其實有限。」

「在調查的個案中,我們也發現有些僱主或僱員,不完全理解強積金計劃為僱員提供退休保障的精神和目標。他們以為強積金是「個人」行為,只要僱主和僱員雙方私下協議不供款,便毋須履行有關責任。」

黃慧嫦又解釋說:「由於香港的企業大部份屬中小企,僱員人數少至5人以下的佔大多數,僱主和僱員關係密切,有的甚至彼此視為一家人,導致部分僱主和僱員私下妥協強積金供款。其實此種行為已觸犯強積金計劃條例。經局方的督察解釋後,很多都已主動改正。」

積金局處理投訴的大原則,是盡力為僱員取回應有強積金權益,會否進一步提出檢控,主要根據既定的檢控政策,包括證據是否充分,以及是否符合公眾利益,積金局會因應每宗個案的情況而決定。

黃慧嫦指出,專責小組面對的工作挑戰不小,可能有些違法的僱主以為沒人敢作出投訴,他們便可公然逃避法例的規管,將從僱員薪金中扣除的強積金供款,據為己有。

「但積金局不會坐視不理,專責小組的主動出撃 ,可以直接向違法僱主發出嚴厲的執法訊息。再者,主動突擊巡查亦可更新局方的資料庫,清除僱主已清盤的紀錄,加速日後處理個案的效率;同時透過接觸不同的僱主和僱員,讓我們更清楚掌握僱主及僱員對強積金計劃認識的情況,從而調較公眾教育的重點。」

另外,強積金計劃成員應該定期查閱個人強積金戶口的供款情況。根據強積金條例,僱主須在供款後的7個工作天內,向僱員發給一份供款紀錄,列明僱員的有關入息、僱主及僱員的供款額,以及供款日期。只要收到紀錄後仔細核對資料,便能及早發現僱主是否有扣除強積金供款或扣款數額是否正確。

此外,計劃成員亦可透過受託人的客戶熱線、銀行自動櫃員機或互聯網,查看僱主有否供款,以及供款額是否與供款紀錄相符。

如發覺有問題,應及早作出查詢,或向積金局舉報,積金局熱線電話29180102。

 



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