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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強積金預設投資策略明年4月1日推出 受託人今起向所有計劃成員發出通知書
隨著《2016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完成立法程序,預設投資策略(Default Investment Strategy)(簡稱「預設投資」或DIS)將於2017年4月1日推出。為了讓所有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成員知悉相關法例對其強積金帳戶可能造成的影響,以及「預設投資」的特點,各個強積金計劃受託人由今天(12月12日)起至明年1月底,陸續向全港910萬個強積金帳戶的持有人發出《預設投資策略實施前通知書》(DIS Pre-Implementation Notice或DPN)。
所有32個強積金計劃的DPN和最新的要約文件亦已於今天上載至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網頁及各受託人的網頁,方便成員查閱。
積金局非執行董事潘祖明博士表示:「『預設投資』的推出是強積金制度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和重要的改革,尤其是『預設投資』設有收費上限,可以為業界帶來指標作用,促使其他強積金服務提供者相互競爭,從而減低收費。」
按照法例規定,由明年4月1日起,每個強積金計劃都必須各自提供一個「預設投資」。「預設投資」是一個投資方案、由兩個混合資產基金,即核心累積基金(Core Accumulation Fund或CAF)及65歲後基金(Age 65 Plus Fund或A65F)組成,並有三個特點,分別是採納環球分散投資、隨計劃成員接近退休年齡而自動降低風險,及設有收費上限。
潘祖明博士說:「『預設投資』的推出,一方面可回應市民對強積金基金難以選擇的關注,另一方面亦可為計劃成員提供更佳的退休保障,協助他們管理橫跨數十年的退休儲蓄。」
根據法例,CAF的六成權益會投資於風險較高的資產,一般為環球股票;其餘四成將投資於風險較低的資產,一般為環球債券。A65F則只有兩成權益投資於風險較高的資產。兩個基金組成均須採納環球分散的投資原則,運用不同類別的資產,以降低及分散風險。
計劃成員的強積金一旦按「預設投資」進行投資,在計劃成員49歲或之前,該筆強積金將會全部投資於CAF。計劃成員年滿50歲後,受託人將自動調整該成員的強積金組合,逐年減持CAF及增持A65F。當成員年滿64歲,其所有的強積金將全部投資於A65F。
收費上限則是兩個基金的管理費用不可超過基金每年淨資產值的0.75%;經常性實付開支不可超過基金每年淨資產值的0.2%。
潘祖明博士強調:「基金的收費及開支水平對其長遠的投資表現有重要影響。當基金收費下降而其他因素維持不變,基金的淨投資回報便會增加。」
他補充:「這是本港首次為強積金基金的管理費用設立法定的收費上限,而0.75%的管理費用亦是目前市面上混合資產基金最低的收費水平。」
新法例於2017年4月1日生效後,新存入的強積金(不論是存入於2017年4月1日前或之後開立的帳戶),如計劃成員並無向受託人提供投資指示,一般而言,其強積金將會按「預設投資」進行投資。
至於在明年4月1日前已累積的強積金,如計劃成員從來沒有作出投資指示、而該筆已累積的強積金正按現時的預設安排進行投資,這些資產一般都會轉為按「預設投資」進行投資。根據受託人最新的資料,約有70萬個這類帳戶。
另一方面,屆時計劃成員亦多了投資選擇,可主動選擇按「預設投資」進行投資、投資於CAF及/或A65F。
積金局行政總監陳唐芷青呼籲計劃成員細心閱讀由受託人發出的每一份信件及DPN。為方便成員識別這些重要文件,這些信件的信封上均會印上「預設投資」的標誌。
她說:「積金局呼籲所有計劃成員瞭解這項新產品,亦要明白新法例為其強積金帳戶帶來的影響,趁機檢視自己持有多少個強積金帳戶、帳戶所屬的受託人和計劃、選擇了哪些基金、基金的收費和表現等。如過去曾更改地址,須盡快通知受託人。我促請計劃成員積極管理自己的強積金帳戶,如有多個帳戶,可考慮作出整合。」
除受託人發出DPN以外,為配合「預設投資」的推行,積金局今天起分階段推出一連串的大型宣傳教育活動,透過不同媒體,向計劃成員介紹「預設投資」,及新法例對他們的影響。
潘祖明博士認為,改革強積金制度,需要積金局、受託人以及計劃成員三方攜手合作和參與。他表示:「強積金是打工仔的『血汗錢』,每位計劃成員應花點時間,趁今次機會瞭解自己的強積金帳戶和投資,做自己帳戶的『話事人』。」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非執行董事潘祖明博士(右二)、行政總監陳唐芷青女士(左二)、機構事務總監及執行董事鄭恩賜先生(左一)及主管(受託人監理)李啟宏先生(右一)今天向記者講解預設投資策略實施後對強積金帳戶持有人的影響,以及積金局和受託人的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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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