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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預設投資策略4月1日推出 積金局呼籲計劃成員瞭解詳情
預設投資策略(Default Investment Strategy)(簡稱「預設投資」或DIS)將於2017年4月1日推出。由該日起,所有32個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都必須各自提供一個「預設投資」,沒有投資指示的強積金將按「預設投資」進行投資,而所有計劃成員亦可主動選擇投資於「預設投資」或旗下兩個基金。
「預設投資」是一個投資方案、由兩個混合資產基金組成,分別是核心累積基金(Core Accumulation Fund或簡稱CAF)和65歲後基金(Age 65 Plus Fund或簡稱A65F)。「預設投資」有三個特點:隨計劃成員接近退休年齡而自動降低風險、設有收費上限,及採納環球分散投資。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主席黃友嘉博士表示:「『預設投資』劃一了現時五花八門的預設安排,是我們為那些不懂得或沒有興趣打理強積金的計劃成員而設的投資方案。它是根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或簡稱OECD)的專家建議及外國經驗制訂,是一個適合作長線退休投資的投資策略,同時設有收費上限,回應計劃成員對強積金『選擇難、收費高』的關注。」
根據受託人提供的數字顯示,目前有約61萬個強積金帳戶沒有作出投資指示,涉及約$82億的強積金資產。
「預設投資」相關法例將於2017年4月1日生效。根據該法例,受託人必須把現時沒有投資指示並按預設安排進行投資的強積金,轉為按「預設投資」進行投資,而法例亦要求受託人須為這些受影響的帳戶設有退出安排。受託人須在「預設投資」於2017年4月1日推出後的六個月內,向未有作出投資指示的帳戶的持有人1寄出「預設投資策略重新投資通知書」(DIS Re-investment Notice,簡稱為DRN)。
如這些帳戶持有人不同意按「預設投資」進行投資,須在指明日期(即DRN發出後的第42日)或之前,填妥夾附在DRN的「選擇2表格」,並將之送達受託人。否則,其帳戶內的強積金將會在DRN指明日期之後的14日內,被轉移至按「預設投資」進行投資。如這些帳戶持有人同意將其強積金按「預設投資」進行投資,則無須採取任何行動。
積金局行政總監陳唐芷青呼籲計劃成員細心閱讀由受託人發出的DRN。她說:「為方便成員識別DRN這份重要法定文件,這些信件除了在信封上印上『預設投資』的標誌外,更印有『法定文件,請即拆閱』的字眼。」
此外,當新法例在2017年4月1日生效後,所有新存入的強積金而沒有投資指示也必須按「預設投資」進行投資。就「預設投資」相關法例對計劃成員的影響的詳情,請參考附件。
陳唐芷青說:「積金局促請所有計劃成員檢視自己持有多少個強積金帳戶、查核自己每個帳戶的投資指示、細閱所有由受託人發出有關『預設投資』的文件及留意積金局的資訊;當然,計劃成員亦應瞭解『預設投資』這個新產品。如果成員對自己的強積金帳戶及投資指示有任何疑問,應盡快聯絡受託人。」
為配合「預設投資」的推出,積金局設立了一個「預設投資」專題網站,並將於4月1日上載預設投資基金列表,方便計劃成員瞭解更多「預設投資」的安排和收費。積金局亦會繼續舉辦一連串的宣傳教育活動,透過不同媒體,向計劃成員介紹「預設投資」,及新法例對他們的影響。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主席黃友嘉博士(中)、行政總監陳唐芷青女士(左)及主管(受託人監理)李啟宏先生(右)今天向記者講解「預設投資」實施後對不同強積金帳戶持有人的影響。
– 完 –
2017年3月21日
1除了於2017年4月1日前已年滿60歲的帳戶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