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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預設投資策略經已推出 強積金計劃成員須留意受託人的通知

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的預設投資策略(Default Investment Strategy)(簡稱「預設投資」)的相關法例剛於2017年4月1日生效。市場上32個強積金計劃已根據法例各自提供一個「預設投資」予強積金計劃成員選擇。

強積金受託人會由今日起,分批向沒有任何投資指示、並按各計劃原有的預設安排進行投資的帳戶,發出「預設投資策略重新投資通知書」(DIS Re-investment Notice,簡稱「DRN」)。

根據法例,除非該等帳戶持有人選擇退出「預設投資」,受託人會把帳戶內的強積金,轉為按「預設投資」進行投資1。根據受託人本年1月底的資料,該類帳戶約有61萬個。

受託人會於4月內發出所有DRN,計劃成員可在積金局的網站和個別受託人的網站查閱受託人發出DRN的時間表。

假若有關帳戶持有人不同意其強積金按「預設投資」進行投資,須在DRN上的指明日期2或之前,填妥夾附在DRN的「選擇2表格」,並將表格送達受託人。否則,其帳戶內的強積金將會在DRN指明日期之後的14日內,被轉移至按「預設投資」進行投資。

此外,根據法例,由4月1日起,所有新存入而沒有投資指示的強積金也必須按「預設投資」進行投資。

所有強積金計劃成員亦可自由按個人投資目標和可承受風險能力等因素,決定是否選用「預設投資」或旗下的兩個基金。

積金局呼籲所有計劃成員留意新法例對其強積金帳戶的影響。計劃成員可瀏覽積金局的「預設投資」專題網站3,瞭解更多「預設投資」的詳情。如有任何疑問,應盡快向其所屬受託人查詢。

「預設投資」是一個參考國際專家意見和外國經驗而制定的現成投資方案、由兩個混合資產基金組成︰核心累積基金及65歲後基金,並有三個特點:隨計劃成員接近退休年齡而自動降低風險、設有收費上限,與及採納環球分散投資。

「預設投資」主要是為不懂得、沒有興趣或沒有時間打理強積金的計劃成員而設。「預設投資」的推出,劃一了五花八門的預設安排,亦回應了市民對強積金「收費高、選擇難」的關注。

– 完 –

2017年4月3日

1: 除了於2017年4月1日前已年滿60歲的帳戶持有人
2: DRN發出後的第42天
3: www.mpfa.org.hk/D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