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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積金局網誌闡釋強制性供款制度特性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主席黃友嘉博士今日(5月6日)在積金局的網頁發表最新的網誌,闡釋強制性供款制度的特性。
黃博士在這篇題為「為何要有『強迫金』?」的網誌中,指出強積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以「迫」的方式,強制計劃成員減少目前消費,為個人的退休保障打好根基,並減輕人口老化對社會帶來財政負擔。
黃博士強調大部分國家或地區都有某種形式的退休保障制度,沒有一個放諸四海而皆準的方案。而在香港的強積金制度下,可以按個人退休目標和需要,選擇適合自己投資風險的基金,一點一滴累積財富。
他在網誌中表示,強積金的總資產在2018年3月底已達$8,567億。這數目約相當於政府財政儲備的78%。根據積金局估算,到2020年,強積金總資產可望達$10,000億。他說:「這些『迫』出來的儲蓄都記錄在各自成員的強積金戶口內,用作退休儲備,同時亦是本港社會應付未來人口高齡化的重要資產。」
黃博士補充,縱使強積金制度仍有改進的空間,其具有可持續性、高透明度,以及強制計劃成員為自己的未來作出儲蓄的良好本意,是不容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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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