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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強積金實施一年成績斐然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諮詢委員會今日(十一月二十九日)開會,聽取了積金局過去一年工作的𣾀報。主席周永新教授會後說,強積金制度在去年十二月一日實施後,迅速得到社會各界的認受及支持,成績斐然。
他表示:「在短短一年,強積金計劃無論在參與率、社會認受性及制度運作方面,整體上是成功的。僱員的參與率在第一年已高達百分之九十五,全世界沒有任何地方有這個成績。這項退休保障計劃,將會長遠惠及本港社會。」
截至十月底,強積金計劃已有二十萬九千名僱主、一百七十四萬三千名僱員及三十萬一千名自僱人士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分別佔有關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八、百分之九十五、及百分之九十一。
在今日會上,委員會亦就引入調整供款入息上下限的機制進行討論。與會委員認為每四年檢討最低及最高入息水平最為適合,而檢討的機制應該分別按「入息中位數」的某個百分比及制度涵蓋範圍為基礎。
周教授說:「基本上強積金制度的精神是要有能力的入息人士都分擔退休生活的準備,所以不應將下限定在高於入息中位數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委員會亦同意,原則上,上限應以涵蓋範圍九成為檢討基礎。
周教授指出,委員會今日只是同意這些檢討的機制,稍後,建議會提交積金局董事會討論。至於每次檢討後是否會改動入息上下限的水平,政府仍然要交立法會討論及決定。
在強積金資產方面,截至九月底,在強積金計劃下所有計劃的資產淨值總計為二百八十二億八千二百萬港元,當中包括從職業退休計劃中轉移至強積金計劃的資產。制度實施初期從職業退休計劃轉移的資產比重較大,近期已告穩定。總數二百八十二億的資產中,有百分之四十五投資於均衡基金、百分之二十二於保證基金、百分之十六於短期貨幣(包括保本)基金、百分之十六於股票基金及百分之一於債券基金。若按月計算,九月份的強積金供款約為二十億元。
在監管受託人及投資產品方面,積金局將繼續有效監察二十名受託人,確保其遵守強積金條例、提供優質服務,及計劃的投資符合法例規定。制度推行至今,市場上現有五十一個註冊強積金計劃,包括三百個核准成分基金。
在執法方面,截至十月底,積金局共巡查超過七千二百次。現時積金局每月約收到七百多宗投訴,涉及僱主及服務供應商的投訴分別約百分之八十五及百分之十三。有關僱主的投訴當中,約八成牽涉拖欠供款。
對於違例僱主,積金局在過去一年向有關僱主發出徵收附加費通知書,或將個別案件交予警方及律政司,考慮是否提出檢控。截至十一月中,積金局已向警方申請發出一百八十二張傳票,涉及五十五名僱主。當中已審結的案件中,二十五名僱主已認罪,四名經審訊後定罪,其他案件仍在排期審訊。經定罪的僱主被判罰由二千元至三萬六千元不等。此外,積金局亦會視乎個別情況,向小額錢債法庭代僱員申請追討供款。
周教授補充:「委員會對積金局在執法工作感到滿意。強積金制度能夠成功推行,關鍵因素之一是有效執法,確保僱員的強積金權益得到保障。」
他說:「過去一年,積金局在投資教育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向大眾介紹長遠投資的概念,取得一定進展。公眾教育是長遠的工作,我得悉這將是積金局明年工作的重點,希望讓市民對退休保障有更多的了解。」
完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星期四)
他表示:「在短短一年,強積金計劃無論在參與率、社會認受性及制度運作方面,整體上是成功的。僱員的參與率在第一年已高達百分之九十五,全世界沒有任何地方有這個成績。這項退休保障計劃,將會長遠惠及本港社會。」
截至十月底,強積金計劃已有二十萬九千名僱主、一百七十四萬三千名僱員及三十萬一千名自僱人士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分別佔有關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八、百分之九十五、及百分之九十一。
在今日會上,委員會亦就引入調整供款入息上下限的機制進行討論。與會委員認為每四年檢討最低及最高入息水平最為適合,而檢討的機制應該分別按「入息中位數」的某個百分比及制度涵蓋範圍為基礎。
周教授說:「基本上強積金制度的精神是要有能力的入息人士都分擔退休生活的準備,所以不應將下限定在高於入息中位數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委員會亦同意,原則上,上限應以涵蓋範圍九成為檢討基礎。
周教授指出,委員會今日只是同意這些檢討的機制,稍後,建議會提交積金局董事會討論。至於每次檢討後是否會改動入息上下限的水平,政府仍然要交立法會討論及決定。
在強積金資產方面,截至九月底,在強積金計劃下所有計劃的資產淨值總計為二百八十二億八千二百萬港元,當中包括從職業退休計劃中轉移至強積金計劃的資產。制度實施初期從職業退休計劃轉移的資產比重較大,近期已告穩定。總數二百八十二億的資產中,有百分之四十五投資於均衡基金、百分之二十二於保證基金、百分之十六於短期貨幣(包括保本)基金、百分之十六於股票基金及百分之一於債券基金。若按月計算,九月份的強積金供款約為二十億元。
在監管受託人及投資產品方面,積金局將繼續有效監察二十名受託人,確保其遵守強積金條例、提供優質服務,及計劃的投資符合法例規定。制度推行至今,市場上現有五十一個註冊強積金計劃,包括三百個核准成分基金。
在執法方面,截至十月底,積金局共巡查超過七千二百次。現時積金局每月約收到七百多宗投訴,涉及僱主及服務供應商的投訴分別約百分之八十五及百分之十三。有關僱主的投訴當中,約八成牽涉拖欠供款。
對於違例僱主,積金局在過去一年向有關僱主發出徵收附加費通知書,或將個別案件交予警方及律政司,考慮是否提出檢控。截至十一月中,積金局已向警方申請發出一百八十二張傳票,涉及五十五名僱主。當中已審結的案件中,二十五名僱主已認罪,四名經審訊後定罪,其他案件仍在排期審訊。經定罪的僱主被判罰由二千元至三萬六千元不等。此外,積金局亦會視乎個別情況,向小額錢債法庭代僱員申請追討供款。
周教授補充:「委員會對積金局在執法工作感到滿意。強積金制度能夠成功推行,關鍵因素之一是有效執法,確保僱員的強積金權益得到保障。」
他說:「過去一年,積金局在投資教育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向大眾介紹長遠投資的概念,取得一定進展。公眾教育是長遠的工作,我得悉這將是積金局明年工作的重點,希望讓市民對退休保障有更多的了解。」
完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