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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跨機構督導小組推出策略計劃 鞏固香港金融生態系統 共建更綠和更可持續未來
下稿代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跨機構督導小組發出︰
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跨機構督導小組(督導小組)今天(2020年12月17日)發布 綠色和可持續金融的策略計劃,以及五個主要行動綱領。
督導小組確認氣候變化是一項全球挑戰,需要國際社會攜手應對,而其他環境、社會及管治因素對企業亦可能帶來影響。督導小組自成立以來,一直致力就相關事宜協調本港金融業界的不同機構,並支持和協調國際層面的工作。我們歡迎香港爭取在205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目標,並已經準備就緒,支援落實即將於2021年中更新的《香港氣候行動藍圖》。
為提高香港未來路向的透明度,督導小組制訂策略計劃提出從六方面鞏固香港金融生態系統,長遠共建更綠和更可持續的未來:
1. 加強管理氣候相關財務風險;
2. 推動氣候相關資訊在各層面的流通,以便利風險管理、資金分配及投資者保障;
3. 提升業內人士的相關技能,促進公眾對綠色和可持續金融的關注;
4. 鼓勵產品創新及研究措施,促使資金流向綠色和可持續項目;
5. 把握內地帶來的商機,發展香港成為粵港澳大灣區的綠色金融中心;及
6. 加強區域及國際合作。
督導小組將落實五個短期行動綱領:
- 相關行業必須在2025年或之前按照氣候相關財務披露工作小組(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的建議1,就氣候相關資料作出披露。根據現行規定,上市公司必須在2020年7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財政年度披露氣候相關資料。此外,有關當局亦已就銀行及資產管理公司在披露氣候相關資料方面開展工作。我們將會在這基礎上,積極加強金融機構(包括銀行、資產管理公司、保險公司及退休金受託人)在氣候相關資料方面的披露,並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快擴大強制披露的範圍,務求令金融市場能夠掌握更多企業及資產將如何受到氣候變化影響的資訊,以支持更有根據的資本分配,並促進市場紀律。
- 以採納共通綠色分類目錄2為目標。在國際可持續金融平台下、由中國及歐盟所領導的綠色分類目錄工作小組(International Platform on Sustainable Finance Working Group on Taxonomies)計劃於2021年年中前制訂「共通綠色分類目錄」。香港金融管理局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已經加入了國際可持續金融平台。
- 支持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基金會的建議,成立一個新的可持續準則委員會,以制訂及維持一套全球統一的可持續匯報準則。我們亦將會支持其他準則制訂組織的協調工作,使全球的可持續匯報準則趨向一致。這些措施將令可持續匯報準則納入穩健的管治架構內,並促使全球適用的獨立核證準則的制訂,以提高披露資料的可靠性。
- 鼓勵進行以氣候為重點的情境分析,以評估金融機構在不同氣候變化情景下所受到的影響,例如透過銀行及保險公司的氣候風險壓力測試試驗計劃,以及大型資產管理公司的情境分析。這些舉措是我們要求金融機構將氣候考慮因素納入其業務程序(包括風險管理)的有關措施中的一部分,並且有助找出數據及技能方面的缺口,以便日後作出改進。
- 建立一個用作統籌金融監管機構、政府機關、業界持份者及學術機構的平台,協調跨界別技能建立、探討前沿議題,及在可持續及綠色交易所以外編制一個公開的跨界別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資源庫。
督導小組在制訂策略計劃時,已諮詢主要持份者及業界的意見,而日後亦將繼續與業界及其他持份者緊密聯繫,以制訂及推行具體政策措施。
督導小組聯席主席、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Ashley Alder)表示:
「今天發布的具體行動綱領及長期策略計劃,代表著督導小組各成員共同努力,務求將香港的綠色和可持續金融措施,尤其與氣候變化相關的措施,提升至下一個層級。私營企業在逐步將資本引領到碳排放較低的活動方面,無疑擔當著關鍵角色,而我們的計劃旨在推動私營企業大幅度地作相關投資。香港的計劃在全球層面上亦將帶來重大影響;香港的資本市場總值達45.7萬億港元,規模極為龐大,在國際上舉足輕重,這意味者香港在全球達致淨零排放的整體工作目標方面,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
督導小組聯席主席、金管局總裁余偉文表示:
「督導小組認為有急切需要應對氣候和環境風險,及過渡至更可持續的經濟體系。由於金融是商業及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來源,我們希望善用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角色,透過鞏固香港業界的現有長處和專業知識,以及拓展業內人士的嶄新和具創意的技能,支援香港在2050年實現碳中和,及促使資金推動區内的可持續項目。策略計劃展現我們一致的願景,配合五個主要行動綱領,令我們在過渡至更綠和更可持續未來的進程中邁出重要的一步。我們期待與業界攜手落實這意義重大的規劃。」
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跨機構督導小組
2020年12月17日
關於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跨機構督導小組
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跨機構督導小組在2020年5月成立,由香港金融管理局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共同領導,成員包括環境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保險業監管局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督導小組旨在協調金融業針對氣候和環境風險的措施應對,加快香港綠色和可持續金融的發展,並支持政府的氣候策略。
香港綠色和可持續金融策略資訊圖表
1. 金融穩定理事會設立氣候相關財務披露工作小組,旨在改善及增加氣候相關財務資料的匯報。氣候相關財務披露工作小組的建議圍繞四個主題範疇而制訂,每個範疇均代表著機構營運方式的核心元素:管治、策略、風險管理,以及指標和目標。
2. 綠色分類目錄是指將被視為在環境方面可持續的經濟活動加以分類的系統。「共通綠色分類目錄」為各IPSF司法管轄區在環境方面可持續的投資的定義提供獨一無二的共同參考指標,從而為所有投資者和公司提供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