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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積金易平台項目合約批出
積金局今日(1月29日)宣布向電訊盈科企業方案批出設計、構建和營運積金易平台的合約,標誌著這個將會把現有強積金計劃行政工作程序標準化、精簡化及自動化,從而創造減費空間,以及為強積金制度創造無紙張主導體驗的劃時代項目邁出關鍵一步。
積金局於2018年受政府委託,負責設計、構建、營運和擁有積金易平台。作為強積金制度自2000年實施以來最重要的改革,積金易平台將為強積金生態系統開展一個全新的時代,並為包括計劃成員、自僱人士、僱主、受託人、業界從業員及積金局在內的持分者帶來多方面的效益。這項公用設施亦將為未來的改革措施鋪路,以及為發展香港作為智慧城市注入新動力。
積金局於2019年12月就積金易平台項目發出徵求建議書文件,公開邀請有興趣的投標者構建及營運平台。徵求建議書工作在2020年4月29日截止後,積金局遵照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的公平公正、符合公眾利益,及善用公帑的原則,完成對所收到的建議書的評審工作,並向電訊盈科企業方案批出合約。積金易平台項目的合約期包括實施期兩年及營運/保養期七年,並可延長一至三年。
積金局已獲法例賦權成立全資附屬公司—積金易平台公司(公司),以推行項目。該公司將統籌所需準備工作及營運平台。
為使積金易平台得以暢順地推出和運作,我們將進一步提交法例修訂,以指定積金易平台作為強積金制度計劃行政工作程序的共同平台,並界定政府、積金局、公司和受託人各自的角色、職能、權力和責任。有關修訂亦會反映在推行積金易平台後,工作流程將會變得精簡,受託人的監管負擔也可減少。現時的目標是在2021年第二季向立法會提交立法建議。
積金易平台的開發工作現正按原定的實施時間表進行,預計最快於2022年底前建成。受託人由2023年起按序分批過渡至平台後,平台會在2025年左右全面運作。
積金局會就開發和營運積金易平台,繼續與政府和相關持分者緊密合作。
-完-
2021年1月29日
積金局於2018年受政府委託,負責設計、構建、營運和擁有積金易平台。作為強積金制度自2000年實施以來最重要的改革,積金易平台將為強積金生態系統開展一個全新的時代,並為包括計劃成員、自僱人士、僱主、受託人、業界從業員及積金局在內的持分者帶來多方面的效益。這項公用設施亦將為未來的改革措施鋪路,以及為發展香港作為智慧城市注入新動力。
積金局於2019年12月就積金易平台項目發出徵求建議書文件,公開邀請有興趣的投標者構建及營運平台。徵求建議書工作在2020年4月29日截止後,積金局遵照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的公平公正、符合公眾利益,及善用公帑的原則,完成對所收到的建議書的評審工作,並向電訊盈科企業方案批出合約。積金易平台項目的合約期包括實施期兩年及營運/保養期七年,並可延長一至三年。
積金局已獲法例賦權成立全資附屬公司—積金易平台公司(公司),以推行項目。該公司將統籌所需準備工作及營運平台。
為使積金易平台得以暢順地推出和運作,我們將進一步提交法例修訂,以指定積金易平台作為強積金制度計劃行政工作程序的共同平台,並界定政府、積金局、公司和受託人各自的角色、職能、權力和責任。有關修訂亦會反映在推行積金易平台後,工作流程將會變得精簡,受託人的監管負擔也可減少。現時的目標是在2021年第二季向立法會提交立法建議。
積金易平台的開發工作現正按原定的實施時間表進行,預計最快於2022年底前建成。受託人由2023年起按序分批過渡至平台後,平台會在2025年左右全面運作。
積金局會就開發和營運積金易平台,繼續與政府和相關持分者緊密合作。
-完-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