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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

強積金制度符合國際標準

世界銀行以「覆蓋率」、「可持續程度」、「安全程度」、「效率」及「充足程度」這五個範疇,來衡量私營退休金制度的主要成果。作為本港退休保障第二支柱的強積金,在多方面均表現理想。


強積金涵蓋年齡介乎18歲至64歲的僱員及自僱人士。目前有84%的就業人口獲得強積金計劃、或其他形式的退休計劃保障,情況較在強積金實施以前,只有三分一香港就業人口有退休保障理想。


退休金制度的持續性相當重要,由於強積金制度屬於具足額資金的界定供款計劃,因此在財政上能持續運作,不會出現因為計劃資產不足而須由政府、僱主或僱員補貼以向成員支付強積金權益的情況。


打工仔的儲蓄成果亦須獲得妥善的保障。強積金計劃由強積金受託人以信託形式管理及維持,受託人須符合嚴格的法定準則,而強積金資產與僱主、受託人或其他服務提供者的資產分開。同時,強積金設有全面的核准、監察及規管制度,以保障計劃成員的利益。


為回應社會的訴求,積金局多年來不斷致力改善強積金制度。例如在2012年實施僱員自選安排,讓打工仔有更大的強積金自主權。目前,計劃成員可以自由轉移至其他強積金計劃的資產接近$6,000億,佔強積金總資產近七成。


而在去年推出的預設投資策略,亦回應了大眾對強積金基金「收費高」、「選擇難」的關注。強積金的平均基金開支比率亦由2007年12月的2.1%,下降至2018年7月的1.53%,是平均基金開支比率推出以來最低的比率。積金局亦正密鑼緊鼓籌備「積金易」中央電子平台,長遠而言,「積金易」除了可令強積金制度更具效率外,亦預期可降低行政成本。


強積金只是香港多根退休保障支柱的其中一根支柱,單靠強積金不足以應付退休生活。預料日後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以及實施自願性供款扣稅安排後,打工仔的強積金帳戶將可保留更大筆儲備,令退休生活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