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中心
刊物 / 文章
被拖欠強積金記得盡早向積金局求助
每月「一千幾百」的強積金供款都是打工仔的血汗錢,千萬不能掉以輕心!積金局早前收到一名苦主阿健求助,表示發現他的僱主沒有為他供強積金,希望積金局能代為追討。
積金局一直以計劃成員的利益為先,其中一個工作重點便是替僱員向僱主追討強積金拖欠供款。在2019-20年,局方便為超過95,000名僱員討回共$1.578億強積金拖欠供款。當打工仔面對類似阿健的困境時應如何處理?積金局又可以提供什麼協助?不妨從以下阿健與積金局熱線職員的對話瞭解一下。
阿健︰「我公司已經差不多半年無幫我供強積金,我非常擔心不能取回這筆強積金!」
積金局職員︰「一般情況下,如果有員工發現其僱主未有根據強積金法例要求為他們供款,我們首先會要求違規僱主盡快繳清拖欠供款及相等於拖欠供款金額5%的附加費,附加費亦會全數存入受影響僱員的強積金帳戶。」
阿健︰「如果公司繼續拖字闕,不補交供款,積金局會如何幫我?」
積金局職員︰「如果僱主仍拖欠供款,局方會採取進一步行動,包括代僱員入稟法院提出民事申索追討欠款及附加費。如有足夠證據,局方更會經警方及律政司向違規僱主提出刑事檢控,違規僱主最高可被判處罰款$450,000及監禁四年。」
阿健︰「如果最後要向法院入稟申索,積金局會代我出頭嗎?」
積金局職員︰「積金局會代受影響的僱員向法院入稟申索 。我們會根據僱主拖欠強積金供款金額而入稟不同級別的法院向拖欠供款的僱主作出追討。若僱主拖欠的供款金額為$75,000或以下會經由小額錢債審裁處處理;若金額超過$75,000至不多於$300萬,局方就會入稟區域法院。若申索金額多於$300萬,便須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處理。」
阿健︰「刑事檢控是不是一定要等待民事訴訟結束才能展開?整個過程會否很長?」
積金局職員︰「民事訴訟的目的是追討供款,而刑事檢控的目的是對違規僱主作出懲處,兩者乃不同的法律程序,並無關連,舉證標準亦不一樣。《強積金條例》規定,如僱主沒有安排僱員參加強積金計劃或沒有作出供款,刑事檢控一般由積金局發現或獲悉該罪行後起計的六個月內提出。」
阿健︰「如果最後積金局決定向我公司作刑事檢控,我應如何配合?」
積金局職員︰「僱員挺身作證成為控方證人是檢控的關鍵。如你願意作為控方證人,本局會安排與你錄取證人口供。你須就對僱主的指控陳述事發的詳細情況,並提供文件證據,如僱傭合約和糧單等。」
最後提提各位打工仔,所有僱主都須履行法定的強積金責任,為僱員參加強積金計劃及定期供款。積金局能夠成功追討拖欠供款及提出檢控,有賴受影響僱員的全力協助。若有僱員發現被僱主拖欠供款,應盡快向積金局舉報。如有查詢,可致電積金局熱線2918 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