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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說積金廿載(一)
強積金制度於2000年12月1日正式實施,以一個需時長達40年才成熟的退休制度來說,現正處於發展中途點。積金局趁著制度20周年這個重要的里程碑,特別製作了一系列宣傳片,當中包括「細說積金廿載」專輯,由積金局歷任主席及行政總監回顧強積金制度20年來的發展歷程。
所謂「萬事起頭難」,強積金起步一樣充滿挑戰,當中更有不少難忘經歷。今期先由積金局首任主席李業廣先生和積金局前任副主席及行政總監陳唐芷青女士與大家細訴強積金制度成立初期的一些點滴。
為香港打工仔提供基本退休保障
強積金制度推出前,社會正面對兩大問題,包括人口急劇老化和人均壽命不斷延長。有見及此,政府希望透過建立一個簡單和穩健的制度,為香港就業人口提供一個可靠的退休生活基本保障。當時政府參考了世界銀行所倡議的退休保障三大支柱中第二支柱的概念,建立一個和就業掛鈎、僱主僱員雙方供款的強積金制度。
李業廣先生回想起推出強積金的初期,社會上有很大迴響,其中一個反對聲音是僱員不滿意自己一部分薪金被用作強制性供款,認為「錢喺我袋中好過喺你到」。於是,積金局當年須不停到各區宣傳,向市民解釋其實強積金供款從來不屬於積金局。積金局標誌的設計,是由兩個果實組成,一個代表僱主,一個代表僱員,象徵強積金是雙方合作的成果。
以打工仔福祉為依歸
陳唐芷青女士憶述,強積金制度是一個以職業為本的退休保障制度,世界上並沒有很多國家有此制度,所以當時沒有例子參考,一切由零開始,大家要摸着石頭過河。
她指,強積金制度是為打工仔而設,一切都以他們的福祉為依歸,因此必須虛心聆聽各方面意見。她猶記得在2000年3月上任時,第一項工作就是要在三個月內成立一個超過100人的熱線中心,聽取市民意見和處理查詢和投訴。她表示,積金局同時要不斷完善制度和減省行政工作,減低受託人的成本,從而創造更高的減費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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