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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金局文章
2020年1月
轉職、離職和新入職應如何處理強積金?
每年農曆新年後都是傳統轉工旺季,在忙於應對新工作的挑戰外,切勿忘記處理在舊公司工作時所累積的強積金。
當你離職時,你的前僱主會以書面通知受託人你已離職。其後,受託人會發信給你,要求你按以下三個選擇,處理你的強積金︰
第一︰把累積的強積金轉移至新僱主為你開立的供款帳戶
這個方法的最大好處是方便管理,因為每次只需查詢一個強積金帳戶的資料,就可輕鬆得知你所有的強積金投資狀況。
第二︰把累積的強積金轉移至現有的個人帳戶
如你已經在其他強積金計劃下持有個人帳戶,亦可選擇把強積金轉移至該帳戶。由於成員可以自行選擇心儀的強積金受託人及強積金計劃整合個人帳戶,在管理戶口時將更容易按自己風險和資產分配取向選擇基金。
打工仔往後轉工時亦可以考慮把在舊公司所累積的強積金轉移至同一個個人帳戶,方便監察基金表現,以制定適合自己的投資策略。
第三︰把累積的強積金繼續保留在前僱主計劃下的個人帳戶
如你並沒有任何個人帳戶或對於前僱主所選用的強積金受託人和計劃的表現感到滿意,亦可以考慮把強積金保留在該公司的計劃中,以個人帳戶形式繼續投資。
最後提提各位打工仔,每次找到新工作後,你的新僱主必須在你受僱首60日內為你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獲豁免人士除外)。自今年1月1日起,新入職僱員在開立強積金及職業退休註冊計劃帳戶時,須按法例向強積金受託人或職業退休計劃僱主/管理人提交「自我證明」以申報其稅務居民身分,否則將無法完成開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