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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金局回應12月5日明報Money Monday題為「強積金實施廿載得個桔」的專欄文章
感謝你們一直以來對強積金的關注,就 貴報於12月5日刊登由潘啟才先生撰寫題為「強積金實施廿載得個桔」的文章,本局認為部份內容及論點有商榷之處,更對部份誇張失實的措辭不表認同,故來函提供相關資料及分享本局觀點,希望有助 貴機構讀者正確認識有關議題。
積金局明白強積金計劃成員十分關注強積金的投資表現,但強積金乃超過四十年的長線投資,期間無可避免經歷不同的經濟周期和市場起伏。截至2022年6月底,強積金總資產約$10,600億,其中扣除收費及費用後的淨回報超過$2,490億,佔強積金總資產約24%。過去十年間,強積金總資產增加175%,為工作人口的退休保障提供重要資源,反映了制度持續穩健發展。此外,透過強制性僱員僱主供款的法定安排,令本港工作人口受退休制度覆蓋的比率,由制度實施前的三分一,增至目前的百分之九十。文章惡意中傷強積金制度,指其「得個桔」,並形容港人在制度下是「焗賭」,本局對此深感遺憾。
我亦必須嚴正澄清,潘先生指強積金產品「設計古怪」乃嚴重失實的指控。事實上,強積金投資受嚴格規管,積金局在審批業界提出的強積金基金申請時,會考慮一系列因素,包括其流動性、估值及風險程度等,嚴格做好把關工作,保障強積金計劃成員的利益。此外,由於每個計劃成員的情況、需要及風險承受能力都各有不同,所選擇的強積金投資組合亦各不相同,投資回報亦然,文章所指「回報參差」可見筆者對強積金制度及產品一知半解。
對於潘先生的文章指「受託人於廿年來收逾1,500億元管理費,估計收取的管理費已超越多年來累計淨投資回報」,我必須指出將兩者作直接比較有誤導之嫌。衡量強積金收費前,必須先瞭解強積金收費的組成部分,主要包括行政費、投資管理費、保管人費及受託人費,其中行政費佔基金開支比率超過4成。
營運強積金計劃需要執行多項法定工序,當中不少為強積金獨有的行政工作,均由強積金受託人負責,包括處理每月數百萬名計劃成員的供款、核對計算是否正確、登記新計劃成員的資料、按成員的投資指示購買/轉換基金,以及審核和處理提取強積金申請等行政程序。另外,當出現僱主拖欠強積金供款時,受託人亦要協助積金局為受影響僱員向僱主追討拖欠的供款及附加費。此等行政工作對於保障計劃成員利益至為重要。
儘管如此,積金局十分明白計劃成員對強積金收費的關注,而推動減費正正是積金局一直以來的首要任務。以往積金局推出過多項改革措施推動減費,而積金局現正全力構建的積金易平台亦是以此為目標。
至於潘先生對保守及保證基金表現的批評,包括有指「不少保證基金巧立名目,有誤導成份」和「保證的條件細則魔鬼在細節,部分保證基金會要求持有人於退休前不得轉換基金」,是以偏概全。首先,我必須指出,現時並沒有保證基金要求計劃成員於退休前不得轉換基金。
保證基金一般分為「本金保證」或「回報保證」兩類,風險程度較低,而有關保證可以有條件或無條件。現時市面上大部分保證基金均提供有條件保證。換言之,計劃成員必須符合條款後,才可以獲得該基金的保證回報。常見的保證條款包括持有該基金達指定年期(例如5年或以上)或符合提早取回強積金的法定要求等。如計劃成員在沒有符合有關保證條款的情況下轉換基金,便不會獲得保證回報,其基金單位會按市價結算。計劃成員應該先細閱有關條款,並衡量個人能否履行那些條款,才決定是否投資於保證基金。
至於強積金保守基金則屬於貨幣市場基金的一種,一般會以港元短期銀行存款及短期債券為投資工具,屬於低風險投資,所以預期回報亦較低,以賺取與銀行港元儲蓄存款利率相若的回報為投資目標,較適合一些臨近退休或期望減低短期市場波動風險的計劃成員,但由於缺乏增值能力,長遠而言其回報未必能跑贏通脹,對於距離退休仍有一段時間的計劃成員,並非是最適合的選擇。
積金局經常呼籲在揀選基金前,必須瞭解不同基金的投資目標,並按自己的人生階段、風險承受能力等因素,揀選適合自己的強積金投資組合。而缺乏投資知識或時間管理強積金的計劃成員,則可以考慮預設投資策略(Default Investment Strategy(DIS))。DIS分散投資於環球股票及債券市場,收費設有上限,並設有「隨齡降險」的自動調節機制,是一個便捷的現成投資策略。
積金局行政總監
鄭恩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