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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

一文看清退休時可如何處理強積金

積金局經常提醒打工仔好好把積極管理強積金讓退基本保。而對於即退的強積金計成員又應如何處理強積金資

 

按強積金法例規定成員年滿65歲才可以提取強制性供款和可扣稅自願性供款累的強積金。退成員除了可一筆過提取帳戶內的強積金外亦可分期提取強積金戶口內的強積金又或者將全部強積金保留在帳戶內繼滾存投資,這些安排有助計劃成員因應個人情況、風承受能力及投目標更有彈性地選擇最適合自己提取強積金的時間。

 

我們建議計成員作出提取決前,應先留意以下事項:

 

(一)個人需:計成員必考慮退休後的個人資產及生活需,例如是否急需現金作生費或其他用

(二)理解基金運作:基金單位的價會隨市場變化,當你申請提取強積金時,受託人便會按市場價,賣出你帳戶內的基金單位,然向你支付相金額。受託人賣出基金單位的價,可能與你提交申請當天的價並不相同。

(三)自願性供款的提取規則:提取自願性供款須受所屬計的管限規所規制,計成員應查閱相強積金計說明書或向受託人查詢。

(四)注意保證基金條款:如你的投組合包保證基金,須留意會否因為提取全部或部分強積金而未能符合某些保證條款,例如投資年期未達「鎖定期」,而不能得到有關的保證回報。

(五)適時檢討投資組合:保留在帳戶內的強積金會繼,計成員應定期基金組合,並適時考是否需要調整。

 

或者你會問退後繼讓資產在強積金帳戶內滾存有何好處退一般約有20年的時沒有固定收入,期間通脹令退貶值,所退後維有助抗通脹。但計劃成員仍須留意相的投,由於未被提取的強積金會繼於你所選的基金,資產值將隨市場波而變化。

 

若你選分期提取強積金,受託人須免成員每年首四期的提取,而計成員亦應在提出申請前,向受託人或於積金局的受託人服比較平台有關安排的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