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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7日

積金局回應2月2日星島日報「每日雜誌」專欄題為「強積金的問題帶來無限機遇」的文章

感謝你們一直以來對強積金的關注,就 貴報於2月2日「每日雜誌」專欄刊登由陳進雄先生撰寫、題為「強積金的問題帶來無限機遇」的文章,本局認為有必要就部份內容及論點提供相關資料及藉此分享局方觀點,希望有助 貴報讀者更全面及正確認識有關議題。

積金局明白強積金計劃成員十分關注強積金的投資表現,但強積金乃超過四十年的長線投資,期間無可避免經歷不同的經濟周期和市場起伏。強積金的設計是透過「平均成本法」,以定期定額的方式進行投資,計劃成員無須預測最佳的入市時機,亦不用捕捉市場,長時間儲蓄投資有助「拉勻」購入單位的成本,緩和短期市場波動對投資的影響。

以2022年來說,雖然強積金總資產在第三季一度下跌,但受惠於投資市場於第四季表現改善,截至2022年12月底,強積金總資產值已回升至超過$10,500億,其中扣除收費及費用後的淨回報約$2,200億,自制度在2000年實施以來的年率化淨回報率為2.3%,高於同期消費物價指數平均升幅。而過去22年,雖然有八個年度(包括去年在內)錄得負回報,但強積金制度有14個年度錄得正回報,而錄得負回報的年度其後亦往往能夠回升,顯示強積金制度長遠經得起考驗。

對於陳先生指「單靠強積金並不可能養老」,並對由私營機構管理強積金提出質疑,我必須強調,強積金是世界銀行提倡的多支柱退休保障制度下的第二支柱,目的是為工作人口提供基本退休保障。它必須與其他支柱,例如自願性供款、個人儲蓄、相關的社會保障計劃及公共服務相輔相成,才能更全面支援退休生活所需。

此外,強積金制度屬於具足額資金的界定供款計劃,這設計的目的是不會出現因計劃資產不足而須由政府、僱主或僱員補貼,在財政上能持續運作。由私營機構管理的強積金可投資於不同的市場和資產,讓計劃成員因應自己人生階段及個人所需作不同選擇。打工仔的強積金投資可以「自己話事」,不會受政府的財政及其他社會狀況影響。

至於作者指「很多市民對基金收取的費用存在不滿」、「無論基金公司表現如何,只要不會蝕到零,他們都可以收到管理費」。事實上,所有強積金受託人均受積金局嚴格監管,其行事必須秉持「以計劃成員為先」的受信原則。強積金受託人有責任向計劃成員披露有關強積金計劃投資管治的概況,交代他們如何履行相關職責,例如如何監控投資經理、如何監控投資管理費等。強積金受託人須於2022年11月30日或之後完結的所有財政年度,編制強積金計劃年度管治報告,就其計劃是否物有所值進行評估,並在管治報告中披露評估結果和跟進情況。受託人將最早於2023年第2季,向積金局提交管治報告及於受託人網站發布,協助計劃成員瞭解他們的基金選擇是否物有所值。管治報告亦將刊載於積金局網站,以方便計劃成員查閱。

我們明白,從計劃成員的角度,管理費水平「越低越好」,但我必須指出,營運強積金計劃涉及多項法定工序和強積金獨有的行政工作,包括處理每月數百萬名計劃成員的供款、核對供款金額、登記新計劃成員、按成員的投資指示購買/轉換基金,以及審核和處理提取強積金申請等行政程序,均須由強積金受託人負責。而一旦出現僱主拖欠強積金供款時,受託人亦要協助積金局為受影響僱員向僱主追討拖欠的供款及附加費。此等行政工作對於保障計劃成員利益至為重要,這亦是強積金收費中行政費佔基金開支比率超過4成的主要原因。然而,本着計劃成員為先的宗旨,積金局會繼續監察強積金收費水平,並採取不同措施為計劃成員帶來物有所值的基金選擇,加強他們的退休保障。

鑑於社會對強積金收費的關注,推動減費正正是積金局一直以來的首要任務之一。以往積金局推出過多項改革措施推動減費,包括提升基金收費透明度、提供比較價格工具,推出俗稱「強積金半自由行」的「僱員自選安排」等。在局方和業界共同努力下,收費水平持續下降。用以客觀衡量強積金收費水平的「基金開支比率」由2007年的2.1%持續下降至目前的1.33%,下降幅度超過三成半。而積金局現正全力構建的積金易平台亦是以推動再進一步減費為目標,在平台推出首兩年,我們預期計劃成員須支付的計劃行政費將平均降低三成,而平台運作十年內,累計節省高達$300億至$400億的行政成本,相當於期內原來行政費用的41%至55%。

積金局行政總監
鄭恩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