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中心
一覽表
核准匯集投資基金
搜尋核准匯集投資基金
核准匯集投資基金一覽表
(截至2024年12月15日)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一般)規例》第6(1)(b)條獲核准,以供成分基金及核准匯集投資基金作投資用途。
匯集投資基金名稱
|
傘子基金名稱
|
核准日期
(日/月/年) |
---|
上一頁
下一頁
修訂日期:15/12/2024
核准匯集投資基金一覽表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一般)規例》第6(1)(b)條對匯集投資基金作出核准,以供成分基金及核准匯集投資基金作投資用途。積金局給予有關核准,並不表示積金局推介任何核准匯集投資基金(該等基金可提供予成分基金、核准匯集投資基金或其他投資者(包括個人投資者)選擇),亦不表示積金局對該等基金的表現作出保證。此外,上述核准不代表有關匯集投資基金適合所有投資者,或認可該等匯集投資基金適合任何投資者(包括個人投資者)。積金局對於任何投資者因投資於該等匯集投資基金而引致的任何後果概不負責,亦不會對因此而導致的任何損失(不論是基於何種原因)承擔法律責任。
積金局可能會在每個工作日更新一覽表的資料,惟在處理與更新資料時,或有時間上的差距,因此未必能提供所有核准匯集投資基金的最新資料。一覽表的資料及其連結的網站(如有)僅供一般參考之用。積金局力求一覽表的資料在登載時準確無誤,惟並不能保證其準確性,亦不會就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任何責任(包括第三方責任),不論該等損失或損害是否因編製資料時出現錯漏而引致。
登載本一覽表並不表示積金局建議選擇任何核准匯集投資基金或保證其表現。對於因使用或依賴本一覽表提供的任何資料或內容而引致的任何後果,或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或損害,不論任何成因,積金局概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