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制度

自願性供款/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全部開啟 全部收起

稅務優惠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是唯一提供稅務優惠的自願性供款,帳戶持有人可在薪俸稅或個人入息課稅享稅務優惠。
扣稅上限
在2019-20課稅年度和隨後的每個課稅年度,扣稅上限為每年$60,000。上限為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和合資格延期年金保費的合計上限。

如供款人於同一年度同時作出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及購買合資格延期年金,扣稅額會先扣除可扣稅自願性供款部分,餘額則用作扣減合資格延期年金保費。

*合資格延期年金產品須符合保險業監管局發出的指引,其支付的保費才可以扣稅。
合資格人士
以下人士符合在強積金計劃內開立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的資格:

(a) 強積金計劃的供款帳戶或個人帳戶持有人
(b) 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的成員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的優點
  • 方便
    合資格人士可自由選擇設有可扣稅自願性供款的強積金計劃,直接向受託人開立帳戶及供款。
  • 清晰
    強積金受託人每年會提供供款概要,方便計劃成員填寫報稅表。 
  • 靈活
    可不定期、不定金額靈活供款,亦可以因應個人情況隨時增加、減少、停止或重新開始供款。 
  • 簡單
    帳戶持有人可隨時將全數帳戶結餘轉移至其他強積金計劃的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 
開立帳戶及供款

大部分強積金計劃均提供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合資格人士可在任何有提供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的強積金計劃開立帳戶,及直接向強積金計劃作出供款,無須經僱主安排。有關提供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的強積金計劃的資訊,請參閱積金局網站的受託人服務比較平台

填寫報稅表
受託人*每年會向計劃成員提供可扣稅自願性供款概要。供款概要會顯示該課稅年度所支付的可扣稅自願性供款,方便計劃成員填寫報稅表。

* 強積金受託人及其計劃將依次序逐一加入「積金易」平台。當計劃加入「積金易」平台後,積金易公司將使用「積金易」平台執行計劃下的行政工作,為僱主、計劃成員及自僱人士提供計劃行政服務及處理服務指示。屆時,僱主、計劃成員及自僱人士可透過「積金易」平台管理您的強積金,而無須再向強積金受託人提交服務指示,而「積金易」平台將直接提供有關資訊及/或文件給您。就強積金計劃加入「積金易」平台的日期及相關資訊,可瀏覽「積金易」平台網站(www.empf.org.hk)。


以不同收入的單身人士為例子:(可節省稅款以2018-19課稅年度的稅率計算)

每年節省稅款

#2019-20課稅年度的扣稅額上限為$60,000,上限為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及合資格延期年金保費的合計上限。

#假設只有基本免稅額及強制性供款稅務扣減的情況下,以該年收入10%作可扣稅自願性供款,計算可節省稅款。

#例子只作參考。個人可節省的稅款需視乎其收入、所享有的扣減額及免稅額、以及合資格延期年金保費,或可扣稅自願性供款金額等多個因素而定。
 
提取安排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須保存至65歲才可提取(符合法例訂明的特定情況除外) ,超出扣稅額的供款亦不能提早提取。
轉移安排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持有人可隨時將全數帳戶結餘轉移到其他強積金計劃的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