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
積金·誌
自願性供款 助你退休無憂
財政司司長在昨日公布的財政預算案中,建議為強積金自願性供款提供扣稅優惠。對於這項措施,我十分贊同,我們亦會全力配合,以期強積金計劃成員能盡快享用優惠。
退休無憂是普羅大眾的目標,亦是我作為積金局主席的願景。然而,我也留意到坊間有不少意見認為強積金不足以保障市民的退休生活,擔心所謂「臨老過唔到世」。我想重申,要退而無憂,單靠強積金的確不足夠。
香港的退休保障制度一直採用多根支柱模式,強積金只是這個框架下的第二支柱。強積金的設計是提供基本的退休保障,並非要作為就業人士唯一的退休收入來源。
因此,我們一直鼓勵強積金計劃成員在強制性供款以外,作額外的自願性供款,以提高個人退休儲蓄,增加其退休保障。
也許有人會問,為何要選擇自願性供款,而非另作其他退休投資呢?其實,強積金較不少投資產品「抵買」。
相比零售基金,強積金基金有很多優勝之處。強積金基金沒有買賣差價,亦沒有收取認購或贖回費。即使是較「貴」的股票基金,它們的基金開支比率也有不少是1%以下。
我假設一個例子:一位25歲的年青人,月入$15,500,而他未來40年都持續地作出強積金強制性供款,即每月$775,再加上僱主相同金額的供款,即每月合共$1,550,而未來40年的強積金年率化淨回報為2.0%,以今日的價值計算,他退休時可提取的強積金總額為約$1,140,000。若這位年青人活至85歲,他在65至85歲期間,平均每月的退休收入便有約$4,700,接近早前有社會人士建議的全民退保方案中,提出足以應付退休人士基本生活需要的金額(註一)。
如果他願意每月作出額外$500的自願性供款,儘管他為此而獲得的扣稅優惠並不多,但根據以上例子中的假設,我們推算在他退休時,可提取的強積金總額會增加$370,000,至$1,510,000。換言之,只要他現在每月多供$500,退休時每月平均可以多收接近$1,600,至約$6,300。
事實上,根據局方的數字,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由2007年的$41.2億,增加至2017年的$124.9億,證明越來越多僱主及計劃成員信賴強積金制度,願意為長遠的退休生活作更多的供款。
誠然,每個人對退休生活的追求不盡相同,要利用強積金滿足所有退休需要,斷然不行;未來要退而不憂,甚或享受退「優」生活,我們必須積極籌劃自己的強積金。雖然暫時未有扣稅優惠的詳情,每人將可享用的扣稅金額亦可多可少。但大家越早作出額外的退休儲備,離退「優」生活的目標便會越近!
黃友嘉博士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
主席
註一:
在計算這名成員在退休時可提取多少強積金時,有以下假設:
- 他的月薪為$15,500,即相等於本港就業人士的入息中位數。
- 他在40年內沒有實質薪金調整,即薪金水平只按通脹調整,沒有實質增幅。
- 他及他的僱主在40年內持續每月作出供款。
- 每年的強積金淨投資回報率(即是已扣除收費及通脹率後的回報率)為2%。
- 該名成員於65歲提取強積金後,該筆款項隨後於未來20年取得的回報率與通脹率一樣。
- 根據統計處的資料顯示,本港65歲男性人口的預期平均壽命為85歲。
- 此例子的金額全以2017年的價值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