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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權益識得多 打工仔退休保障妥

過去數個月,本港以至全球的聚焦點都是緊緊跟進新冠病毒疫情的發展,以及其對社會、就業和經濟等領域的影響。為了協助本港企業撐過目前的困境,政府早前公布了總值$1,300多億的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包括$810億的「保就業」計劃。這項計劃層面之廣,及力度之強,可謂史無前例,反映政府對「保就業」的決心。我呼籲各位僱主,為了僱員的飯碗和福利,應善用此項資助措施,在逆境下留住員工,期望在疫情受控後盡快復蘇。

自從政府宣布「保就業」計劃之後,引起社會討論強積金覆蓋範圍的興趣,不謀而合,積金局早前已計劃於五一勞動節期間,加強向打工仔推廣對強積金的認識。其中重點之一是首次推出《強積金僱員百科》,綜合講解打工仔應注意的強積金事項,讓他們瞭解自身的強積金權利之餘,亦可掌握管理強積金的要訣,為自己未來的退休生活籌謀。

強積金的設計涵蓋各行各業及多樣工作模式,目的是協助打工仔趁工作期間建立投資紀律,為未來儲蓄。打工仔工作生涯長達三、四十年,期間亦會經歷不同的工作環境或轉換不同的工作模式,所以打工仔有必要更了解強積金的運作,因為「識得多,自然用得啱」,權益有保障之餘,亦可以逐步強化自己的退休部署。我希望借這個機會,向大家解釋一些理解上容易混淆的情況,以增加大家對強積金的認識。

兼職員工不用參加強積金計劃?

我聽見不少市民以至僱主誤以為兼職員工就不用參加強積金計劃,這謬誤會導致從事兼職工作的人士得不到應有的退休保障。

事實上,強積金法例的規定適用於全職或兼職工作,因此對於長期散工(俗稱長散)來說,僱主仍是要為他們供強積金。舉例說,在展覽業或零售業工作的兼職推廣員一般為兼職合約員工。推廣員的工作不定時,有時一個月只須上班一星期,但不論實際工作日數多少,只要受僱期滿60日,僱主仍須為兼職推廣員作強積金供款。

建造業和飲食業的「炒散」臨時工無須供強積金?

由於建造業和飲食業工友的流動性高,不少以短期形式受僱,當中大部分僱用期少於60日。因應這獨特的情況,強積金法例規定,建造業和飲食業的「臨時僱員」(即由僱主按日僱用或僱用期少於60日的僱員),不論受僱時間多短,即使只受僱一天,僱主亦須為他們參加強積金計劃及作出供款。

從事這些行業的工友大多按日發薪,並以現金出糧,但他們只要開設行業計劃下的臨時僱員戶口(俗稱「散工卡」),即使經常轉工,工友只須向新僱主出示相應的「散工卡」或戶口號碼,僱主就可以將供款存入其強積金帳戶。

60歲以上僱員不須供強積金?


強積金法例規定,除獲豁免人士,凡年滿18歲至未滿65歲,受僱不少於60日的僱員,均須參加強積金計劃。因此,即使僱員已年屆60,僱主仍然有法定責任為他們供強積金。如有僱員於在職時年屆65歲,僱主雖然不須再為該僱員作強制性供款,但我們仍鼓勵僱主為這些僱員作出自願性供款,繼續為他們累積退休儲備。

公司規模小就不需要參加強積金?

強積金是以僱傭為基礎的退休保障制度,所以企業無論規模大小,都必須根據強積金法例安排其僱員參加強積金計劃,並沒有因為公司規模小而獲豁免。

自僱人士不受強積金計劃保障?

自僱人士亦須按照強積金法例參加強積金計劃,向受託人申報入息並作出強積金供款。由於自僱人士沒有僱主供款的部分,因此供款額為自僱人士入息的5%。相比普通的打工仔,自僱人士不享有僱主提供的其他福利保障,所以他們更加需要為自己的退休,早日建立定期供強積金的習慣。

一些行業的從業員例如補習教師、美容師、樂器教師、健身教練等,由於工作性質關係,當中屬於自僱人士的比例較高。這些行業的從業員只要自僱滿60天就必須遵守法例規定,參加強積金計劃和定期作出強積金供款。

僱主僱員協力渡過難關

本港疫情在過去兩星期開始有放緩跡象,各種公共設施陸續重開,公務員也會回復正常上班。雖然全面經濟復甦之路仍然漫長,但我相信只要僱主及僱員同心協力,定能克服難關,令各行各業盡快再次啟動,重新為香港經濟注入動力。

積金局主席
黃友嘉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