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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積金局為員工選定三個強積金計劃
強制性公積金管理局(積金局)董事會在今日(九月七日)的會議上,為積金局員工選定三個強積金計劃。
積金局共邀請了二十間核准受託人投標,最後共十五間公司入標。
積金局主席李業廣表示:「積金局特別成立甄選委員會,成員包括員工代表及非執行董事。他們從十五間入標公司甄選三個強積金計劃供董事會批核。」
「我們認為選定三個強積金計劃,可讓積金局員工有多些選擇。」
李業廣同時促請各僱主及自僱人士盡快加入強積金計劃,以便有充足時間為十二月實施強積金制度做好準備。
董事會並已通過三套指引,幫助服務提供者及僱主履行強積金制度下的責任。
這些指引的目的,是澄清供款結算表格式、強積金法例豁免條件及在香港以外地方工作的僱員涵蓋範圍。
指引將分發予強積金計劃諮詢委員會成員、有關規管機構、政府決策局、商會各專業團體、核准受託人和計劃保薦人。這套指引將可從積金局的網頁下載,方便市民查閱。
董事會今日亦得悉,強積金行業計劃委員將於本月舉行首次會議,討論未來的工作方向。
-完-
2000年9月7日